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食药中心 、质检中心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信息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25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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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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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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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中心 、质检中心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信息
统一交易标识码:D01-126********55715XF-****1025-000003-6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中心 、质检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类型: (D01)货物类 项目编号: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 政府拨款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监督机构: ****财政局 项目概算(万元): 94.650000
开标时间: 2024-11-15 09:00:00 招标控制价: 1.000000
投标有效期(天): 90 保证金金额(万元): 0.000000
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4-11-15 09:00:00 保证金提交方式:
采购内容: 质检中心采购电梯护脚板强度测试仪1台、电子平台秤1台、智能数字压力校验仪1台;食药中心采购全自动直接进样测汞仪1台、全自动电位滴定仪1台。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合同估算价
招标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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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620********064****5001
9.50万元
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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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中心 、质检中心设备采购项目00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自拟)。 (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2024****公司提供2024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4)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5)提供2024****管理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名****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日期为开标当日,由采购人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可以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7)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公司授权。 ****财政局《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嘉财采字〔2024〕11号)规定,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选择承诺制的方式代替资格材料。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以书面形式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可不再提交上述第(2)(3)(4)(5)项证明材料;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规定的上述第(2)(3)(4)(5)项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为无效投标(响应)。****政府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如中小企业供应商投标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标段内容: 电梯护脚板强度测试仪1台
2
E620********064****5002
7.00万元
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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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中心 、质检中心设备采购项目002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自拟)。 (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2024****公司提供2024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4)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5)提供2024****管理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名****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日期为开标当日,由采购人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可以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7)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公司授权。 ****财政局《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嘉财采字〔2024〕11号)规定,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选择承诺制的方式代替资格材料。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以书面形式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可不再提交上述第(2)(3)(4)(5)项证明材料;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规定的上述第(2)(3)(4)(5)项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为无效投标(响应)。****政府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如中小企业供应商投标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标段内容: 电子平台秤1台、智能数字压力校验仪1台
3
E620********064****5003
43.50万元
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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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中心 、质检中心设备采购项目003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自拟)。 (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2024****公司提供2024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4)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5)提供2024****管理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名****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日期为开标当日,由采购人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可以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7)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公司授权。 ****财政局《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嘉财采字〔2024〕11号)规定,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选择承诺制的方式代替资格材料。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以书面形式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可不再提交上述第(2)(3)(4)(5)项证明材料;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规定的上述第(2)(3)(4)(5)项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为无效投标(响应)。****政府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如中小企业供应商投标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三包须提供生产厂家原产国官方(欧盟商会、美国商务部或日本经济工业省等)出具的原产地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 标段内容: 食药中心采购全自动直接进样测汞仪1台
4
E620********064****5004
34.65万元
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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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中心 、质检中心设备采购项目004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自拟)。 (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2024****公司提供2024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4)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5)提供2024****管理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名****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日期为开标当日,由采购人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可以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7)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公司授权。 ****财政局《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嘉财采字〔2024〕11号)规定,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选择承诺制的方式代替资格材料。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以书面形式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可不再提交上述第(2)(3)(4)(5)项证明材料;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规定的上述第(2)(3)(4)(5)项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为无效投标(响应)。****政府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如中小企业供应商投标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标段内容: 全自动电位滴定仪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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