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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心理关爱服务竞采公告(服务类)
(竞采编号:****)
采购目录: 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需求描述: ****对教职工心理关爱服务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项目总预算:3.1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专项资金。
项目最高限价:3.1(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2-5项供应商可提供诚信声明(格式见附件)。 三、项目服务要求
四、商务条款 (一)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接采购人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二)服务期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月10日止。 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三)验收方式 按照采购人验收制度进行服务内容的验收。 (四)服务质量 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采购人要求及所自身提供的方案实施本项目,供应商在实施过程中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建议,根据采购人的意见进行项目实施的调整,并作好项目保障措施确保顺利完成服务。 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未达到采购文件规定要求或出现质量问题等服务纠纷,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五)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供应商对每一项目进行分别报价,报价金额不能超过项目最高限价。 2、报价包含所有服务价格,包括税费、交通运输、食宿、专家劳务费等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六)付款方式 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完成本文件第三项所要求所有服务内容并经采购人据实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等额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全部项目款项。 1、服务内容逾期未完成。成交供应商未取得采购人同意且未能在指**期内完成服务内容的,扣除合同项下未完成服务内容对应金额的1%;超过20个工作日未送达的,采购人可视情解除整个合同,同时可视情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2、**单项服务内容完成期限。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受到内部或外部因素等影响,导致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时完成服务内容的,应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与采购人函商,将不能按时完成服务的理由及证明材料、预期延误时间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同意**服务内容完成时间。 3、验收不合格。服务内容验收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采购人可接受的解决方案,并限定时间完成整改,采购人同意后可适当**整改期限,中标人无法整改或拒不整改或复验3次以上不合格的,采购人可选择解除合同、降低服务对应的支付金额、要求赔偿损失等方式进行处理。 五、响应文件要求 √是 ¨否 1、供应商线上报名投标、报价时需上传盖章后的电子文档一份。 2、采购人以响应文件作为评判依据。 3、响应文件须包括(1)报价函;(2)服务方案;(3)技术条款差异表(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4)商务条款差异表;(5)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法人营业执照/证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6)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7)诚信声明;(8)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本文件第二部分要求的特定资格要求)。 4、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响应文件不符合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5、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0月31日9时-11时 最低评标价法,采购人对已入围评审的报名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评审,完全满足项目服务要求及商务要求且报价总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未入围的报名供应商不参与评审;有2个(含)以上最低报价的供应商时,具备公办高校教职工心理服务经验的供应商优先。 1、凡有意参加询比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下载查看本项目需求文件以及变更公告等询比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询比实质性要求内容。 2、供应商须在平台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供应商。 3、无论询比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均由自行承担。 4、供应商必须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要求。 5、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地址:****岸区**街道崇教路1号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23-****8258 十、获取文件期限及方式 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31日11时前。获取文件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 展开 | ¥31000 | 1(批) | ¥3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