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用消防工程量排查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公告
戈雅公寓小区全体业主:
因小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存在较多问题,****救援大队、****分局已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中****管理部第7号令(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业委会会议讨论决定聘请专业机构对小区进行查验工作;我委通过**市场了解多家第三方服务机构的资格,最终确定“****”为小区服务,该公司为闻堰街道顾问单位,具备消防技术从业资格,符合条件;现确定“****”为戈雅公寓小区本次消防工程量排查的第三方服务机构。
1、费用:45000.00元。
2、费用来源:小区经营性收入。
3、查验内容:消防工程量排查。
特此公告3天!3天无20%以上业主书面反对后签订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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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5日
合同编号:****
戈雅公寓(消防工程量排查)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
受托方(乙方): ****
戈雅公寓(消防工程量排查)服务合同
委托方: **** (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人: ;电 话:
受托方: **** (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人: 娄云林 ;电 话: 0571-****0207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消防法》、《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就双方约定事项,甲方同意聘请乙方为甲方提供消防工程量查验服务以及为甲方编制消防维修的工程量清单,双方就上述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查验事项:
1、甲方聘用乙方为甲方提供消防工程量排查服务;
2、乙方根据排查结果,为甲方编制消防维修的工程量清单。
第二条 服务期限
乙方应当于本合同签订后60日内按照约定完成第一条的查验事项,并提交书面查验报告3套。如约定时间内未完成项目查验工作,则按实际查验结束时间为准。
如甲、乙双方需要**合同时限,双方可协商**周期。
第三条费用
序号 | 1 |
服务项目 | 消防工程量 |
单价 | 0.15元/平方米 |
合计金额 | 60000.00 |
最终优惠价 | 45000.00 |
大写 | 肆万伍仟元整 |
备注:总建筑面积约40万平方米。 |
支付时间:
第一阶段: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支付查验费用总额的50%即 22500.00元整(大写:贰万贰仟伍佰元整);
第二阶段:查验结束,提供查验报告(包括消防维修的工程量清单),甲方十日内支付查验费总额的50%即22500.00元整(大写:贰万贰仟伍佰元整)。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款项需汇付以下账户:
收款人:****
开户行:**银行香积寺路支行
账 号:3301 0401 6001 6993 480
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先提供相应的增值税发票给甲方(税率:6%)。
第四条查验内容
(一)、排查项
1 消防供配电设施:测试各消防设备主电源,备用电源是否正常,测试双电源转换器并统计故障位置及数量
2 消防水源和供水设施:消防水箱,高位补水阀测试,水位显示测试;并统计故障位置及数量
3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对各报警线路进行测量电阻,电压;对各报警设备进行测试并统计故障位置及数量
4 消火栓给水系统:对消火栓系统最不利点进行测压;关闭稳压泵,关闭高位水箱补水阀,勘查水位情况,判断是否漏水,漏水量;对减压阀,泄压阀,补水阀进行测试;对各消火栓进行补压测试;并统计故障位置及数量
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对各组喷淋末端水压测试;对湿式报警阀,压力开关,水力警铃测试;并统计故障位置及数量
6 防烟系统;:查看风机风量,风机控制柜及电机,查看送风阀机构是否正常并统计故障位置及数量
7排烟系统:对风管,排烟口进行查看并测量,对风机,防火阀进行测试。并统计故障位置及数量
8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对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断电,测试应急时间,监测电源电池包,并统计故障位置及数量
9 消防应急广播和火灾警报装置:对消防广播测试,火灾警报装置测试分贝及功能
10 消防专用电话:测试消防电话对地阻值,线路电压;通话音质并统计故障位置及数量
11 防火分隔设施;对防火卷帘门查看电机,无机布,轨道等设备;对防火门测试门,闭门器,顺位器等;挡烟垂壁查看完好度;并统计故障位置及数量
12 灭火器配置:查看消火栓箱内水带,枪头是否影响正常使用;查看消火栓阀门,栓口是否正常,查看灭火器压力,是否过期。并统计故障位置及数量。
(二)、报废维修标准
1.蓄电池达到说明书规定的使用年限时应报废,未达到使用年限但出现表面变形、锈蚀、漏液等现象,经测试不具备使用功能的应报废。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使用年限不超过十二年,达到使用年限应报废。报废条件及处理方式应符合GB 29837的规定5.2.3.2 蓄电池使用年限不超过四年,达到使用年限应报废。没有达到使用年限,但出现表面严重变形、锈蚀、漏液等情况时,也应报废。
3.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
(1)组装消防水箱如通过紧固螺栓或内补胶的方法处理后仍渗漏,或组件出现裂纹等缺陷应报废。
(2)消防水泵在零流量、额定流量下扬程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经维修仍与设计偏离度大于10%时应报废;柴油机消防泵启动蓄电池无法正常充电的蓄电池应报废。
(3)气压给水装置出现碰撞变形、严重锈蚀、明显机械性损伤或功能缺失无法修复应报废。
(4)水泵接合器出现碰撞变形、严重锈蚀、明显机械性损伤或功能缺失无法修复应报废。
(5)管网和支吊架出现碰撞变形、严重锈蚀、明显机械性损伤或钢管出现1处以上“砂眼”的管段应报废。
(6)漏水的应报废。
(7)减压阀本体、法兰锈蚀面积达到1/3应报废,无法更换同规格配件或更换后仍不合格应报废。
(8)出现以下情况的安全阀、过滤器、压力表及附件,经维修无效的应报废:a)安全阀开启或回座压力不在设计压力范围内或漏水;b)指针不能归零且偏差超过±5%;c)表盘破碎、表盘刻度不清晰、抗震表漏液;d)过滤器本体锈蚀面积达到1/3,或滤网锈蚀面积达到1/3且无法更换同规格滤网。
(9)室外消火栓出现碰撞变形、严重锈蚀、明显机械性损伤或功能缺失无法修复应报废。
(10)室内消火栓锈蚀面积达到1/3或维修后仍漏水应报废。
(11)报警阀组出现严重变形、锈蚀及其他明显机械性损伤或功能缺失无法修复时应报废。
(12)水流指示器、信号阀本体出现严重变形或锈蚀、裂纹、电气部件损坏无法修复时应报废;喷头溅水盘严重变形、热敏器件附着物无法清除时应报废。
(13)经检验,灭火剂或驱动气体钢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报废:a)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b)查看出厂日期钢印,满二十年的钢质焊接气瓶;c)查看出厂日期钢印,满三十年的钢质无缝气瓶;d)水压试验不合格的;e)有明显火焰烧灼痕迹的;f)经检验不符合GB13075、GB13004、TSGR0004相关规定的。
(14)系统组件出现碰撞变形、严重锈蚀及其他明显机械性损伤或功能缺失无法修复应报废。
(15)管网和喷头出现碰撞变形、严重锈蚀及其他明显机械性损伤应报废。
4.防烟排烟系统
(1)风机的使用年限不超过十二年,达到使用年限应报废;未达到使用年限但出现严重锈蚀、机械变形等情况,无法正常工作且无法维修时应报废。
12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2)应急照明控制器使用年限不超过十二年,达到使用年限,应报废。5.12.3.2蓄电池的使用年限不超过四年,达到使用年限时应报废。没有达到使用年限,但出现表面严重变形、锈蚀、漏液等情况时,也应报废。5.12.3.3 照明灯具的使用年限不超过四年,达到使用年限应报废。
5.消防应急广播系统
(1)消防应急广播系统设备的使用年限不超过十二年,达到使用年限的产品应报废。报废应按照GB29837的规定执行。
6.消防专用电话系统
(1)消防专用电话系统设备的使用年限不超过十二年,达到使用年限的产品应报废。报废应按照GB29837的规定执行。
7.防火分隔设施
(1) 防火门监控器、门磁开关使用年限不超过十二年,达到使用年限应报废;若继续使用应每年按GB 29364的相关规定进行功能试验,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2)电动闭门器、电磁释放器使用寿命不超过2万次,达到使用寿命应报废;若继续使用应每年按GB 29364的相关规定连接防火门监控器进行功能试验,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8.消防电梯
(1)消防电梯迫降按钮、专用消防对讲电话,损坏严重且无法维修时,应按报废处理。
9.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
(1)居住建筑内的可燃气体探测器使用年限为五年,商业和工业场所内的可燃气体探测器使用年限为三年,超过使用年限应报废。
(2)紧急切断装置使用年限为十年,超过使用年限应报废。
10.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备使用年限不超过十二年,达到使用年限应报废。
11.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
(1)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设备使用年限不超过十二年;若继续使用应每年按GB 28184的相关规定进行功能试验,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12.灭火器
(1)灭火器使用年限满足以下要求应报废:a)水基型灭火器自出厂日期起满六年的;b)干粉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自出厂日期起满十年的;c)二氧化碳灭火器自出厂日期满起十二年的。
(2)灭火器维修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况时应报废: a)气瓶(或筒体)内部有锈屑或内部表面有腐蚀的凹坑;b)气瓶(或筒体)的联接螺纹有损伤;c)气瓶(或筒体)水压试验不符合要求。
(3)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a)永久性标识模糊,无法识别;b)灭火器气瓶(或筒体)被火烧过;c)气瓶(或筒体)严重变形;d)气瓶(或筒体)外部涂层脱落面积大于瓶体(或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e)气瓶(或筒体)外表面、联接部位、底座有腐蚀的凹坑;f)气瓶(或筒体)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g)由非合法维修机构维修过的灭火器;h)法律或法规明令禁止使用的灭火器。
(三)、维修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通过全面查验发现存在的问题,编制包括物件名称、数量等内容的维修工程量清单。
第五条 保密
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有关信息,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第六条、利益冲突
乙方应将已经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信息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有权要求乙方回避的安排。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1〉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若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乙方时乙方尚未开展查验工作,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若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乙方时,乙方已开展部分查验工作,按照乙方已开展的工作量,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双方协商退还。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费用超过三十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也无需再向乙方支付费用。
〈3〉经协商一致或出现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双方可解除本合同。如因一方的违约行为造成守约方解除本合同的,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实际继续履行,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5〉消防查验结束后,后期甲方整改后若还需复查,费用需重新计算,甲乙双方重新签订合同。但是,若因乙方此次排查遗漏导致的复查,甲方无需重新支付复查费用,复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通知
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通知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对方,送达方式可为邮寄、挂号邮寄、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各方均可分别视需要选择合适的送达方式。
第九条、争议解决
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的情况下,****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除上述条款约定外,乙方和甲方就如下内容达成一致的约定:
〈1〉 查验需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如在查验中物业不配合,业委会需协调,如协调不成,则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0571-****0207
签订时间: 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