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前山明珠南路2039号65栋之二1单元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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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公告性质
**市**区前山明珠南路2039号65栋之二1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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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前山明珠南路2039号65栋之二1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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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名称 **市**区前山明珠南路2039号65栋之二1单元
转让底价(万元) 205.3884
挂牌日期 2024-10-28
挂牌截止日期 2024-11-08
资产概述 **市**区前山明珠南路2039号65栋之二1单元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10-28
挂牌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 60个日历天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涉及以权属证为单位将整栋楼拆分转让,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需充分考虑受让后标的可能在改建、拆建等方面存在政策规定或征求其他单元权利人同意而引发的相关问题。受让后,不得以此为由向交易机构或转让方主张弃标、违约或补偿。

2.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现状、权属变更登记、拆建改建政策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标的资产的历史背景、现状、政策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以及充分考虑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的前提下,参加本次转让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一切风险。

3.本次转让项目涉及的有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相关的法律法规各自承担;本次转让项目交易双方需按照《****中心交易服务收费暂行办法》向**联合产权支付交易服务费。

4.标的资产按现状转让,实际面积如与证载面积不符,以证载面积为准,价款不再多退少补。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进行充分了解,并联系转让方对标的进行现场查勘,未按公告约定对标的资产进行查勘的被视为接受其现状。意向受让方一旦办理受让申请手续、支付保证金即视为接受标的资产的现状和交易机构的交易规则,并应签署查勘确认文件。受让方不得在中标后以未查勘现场为由对标的数量、质量、面积、被他人承租/占用、周边环境、物业管理和设施设备等情况提出异议。现场查勘联系人:【谢旭荣】,联系电话:【186****0081、0756-****977】。

5.受让方应于收到交易机构出具的《组织签约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如受让方不按规定期限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交纳交易服务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款作为违约金归转让方所有,且转让方有权收回转让标的另行处置。转让方再行公开交易的,若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受让方应当于再公开交易成交的30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补足差额。

6.成交后,若因交易双方原因导致终止交易的,交易机构收取的交易服务费不予以退回。

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资产交易合同》范本、资产评估报告(信评字Z240****0058号)等相关挂牌文件。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为准)。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或诚意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2.2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
2.3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1441797
开户行:中信银行****路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由转让方和该合****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5.****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5.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
5.2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94********688****010004
开户行:****营业部
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二、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受让方须承诺已知悉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并已自行确认完全符合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要求。如因不符合相关购房政策规定而导致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2.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 60 个日历天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3. 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资产交易合同》在内的文件。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处置方案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允许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不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00000.00元
交纳时间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保证金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收款账号 收款单位:****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1441797 开户行:中信银行****路支行 转账备注:****+保证金
保证内容 (1)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和本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约定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2)受让方应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处置方法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市****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市**沿**路29号
法定代表人 陈其鹏 注册资本(万元) 5000.000000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公司(企业) 企业类型 ****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4********5261967 经营规模 中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省**市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日期 2024-10-11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集团关于**市**区前山明珠南路2039号65栋之一2单元等共8项住宅房地产公开挂牌转让事宜的批复
经办人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项目咨询) 陶经理 0756-****731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项目报名)吴经理(**窗口) 0756-****001、吕经理(**窗口)0760-****2602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市**区粤**路1014号华发名车城4楼,电话:0756-****112
交易机构网址 https://www.****.com/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0-27
招标公告
珠海市香洲区前山明珠南路2039号65栋之二1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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