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紫坭村交易公告
(第七次发布)
**市**区********经济社对本村所属范围内的租赁项目进行交易,因连续两次采用公开竞投方式进行交易都因无人报名而未能交易成功,根据番农规[2020]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下列项日不采取公开竞投方式,以先到先得的形式进行对外公开招租,具体交易内容如下:
一、交易标的物:
序号 | 项目 | 资产状况 | 拟出租年限 | 拟出租用 底价 | 递增情况 | 交易保证金 | 附加条件 | 默认加价幅度 |
1 | 村南路1-24商铺 | 建筑面积29平方米 | 2026年9月10日止 | 900元/月 | 无 | 8900元 | 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 | 100元 |
2 | 村南路1-26商铺 | 建筑面积29平方米 | 2026年9月10日止 | 900元/月 | 无 | 8900元 | 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 | 100元 |
3 | 村南路1-30商铺 | 建筑面积29平方米 | 2026年9月10日止 | 900元/月 | 无 | 8900元 | 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 | 100元 |
4 | 村南路1-31商铺 | 建筑面积29平方米 | 2026年9月10日止 | 900元/月 | 无 | 8900元 | 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 | 100元 |
5 | **路1号111商铺 | 建筑面积29平方米 | 2026年9月10日止 | 3500元/月 | 无 | 34000元 | 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 | 100元 |
6 | **路1号113商铺 | 建筑面积13平方米 | 2026年9月10日止 | 960元/月 | 无 | 9500元 | 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 | 100元 |
7 | **路1号119商铺 | 建筑面积29平方米 | 2026年9月10日止 | 960元/月 | 无 | 9500元 | 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 | 100元 |
8 | **路1号120商铺 | 建筑面积29平方米 | 2026年9月10日止 | 960元/月 | 无 | 9500元 | 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 | 100元 |
9 | **路1号131商铺 | 建筑面积29平方米 | 2026年9月10日止 | 960元/月 | 无 | 9500元 | 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 | 100元 |
10 | **路1号132商铺 | 建筑面积58平方米 | 2026年9月10日止 | 1450元/月 | 无 | 14000元 | 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 | 100元 |
11 | **路1号133商铺 | 建筑面积58平方米 | 2026年9月10日止 | 1450元/月 | 无 | 14000元 | 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 | 100元 |
12 | **路1号134商铺 | 建筑面积58平方米 | 2026年9月10日止 | 1450元/月 | 无 | 14000元 | 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 | 100元 |
13 | **路1号135-136商铺 | 建筑面积116平方米 | 2026年9月10日止 | 2900元/月 | 无 | 28000元 | 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 | 100元 |
14 | 新涌路口旁 | 场地面积46.1平方米 | 2026年9月10日止 | 1000元/月 | 无 | 9900元 | 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 | 100元 |
15 | 桥头**侧土地3号地块 | 10亩 | 3年 | 4000元/亩/年 | 无 | 33000元 | 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 | 100元 |
16 | 桥头**侧土地6号地块 | 5.40亩 | 3年 | 4000元/亩/年 | 无 | 17800元 | 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 | 100元 |
17 | 桥头北侧土地7号地块 | 4.511亩 | 3年 | 4000元/亩/年 | 无 | 14800元 | 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 | 100元 |
18 | 桥头**侧土地9号地块 | 5.913亩 | 3年 | 4000元/亩/年 | 无 | 19500元 | 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 | 100元 |
二、报名时间: 2024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1 月 6 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三、交易保证金:
(一)竞投人请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17:00****银行转账形式转入:账户名:****政府****办事处,开户行:****商行**支行,账号:001********000651注明:紫坭村(XXX商铺/地块)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转账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必须在报名时间内到账,逾期视为报名不成功。交易保证金转账注明内容不清晰,视为报名不成功。)
(二)交****银行转账形式转入,****银行转账以外的其他形式转入(如支付宝、微信等),视为报名不成功。
(三)交款人必须与签合同的名称一致,并在报名时间内****结算中心提交报名相关资料(详见本公告第十点:报名需提交的资料),逾期视为报名不成功。
(四)竞投人在交纳交易保证金时,应做到一项目一交纳(即参与2个或以上项目竞投时,交易保证金必须分开转入),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五)本次交易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交易时间:2024年 11 月 7 日上午11:00时。
五、交易地点:**街农村****交易中心****中心一楼,大巷涌路143号)
六、交易方式:明标竞投,价高者得。
七、交易约定 :
(一)凡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表明竞投人已完全了解和接受本交易公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本交易公告所描述的标的物基本情况),认可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文本内容并自愿参与竞价交易。
(二)如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当标的物出现没人应价时,如多个竞投人报名,出租方有权在竞投人中随机抽取一个竞投人为竞得人(如只有一个竞投人报名,该竞投人视为竞得人),该竞投人必须以不低于底价的价格承租上述标的物。若缴交了交易保证金但无故不到场交易的,则出租方有权没收竞投人的交易保证金。
(三)项目序号1至14的竞投保证金无论是否竞得都在公示结束后起计半年后不计息退回,竞得人需要在合同签订日缴交半年租金及合同保证金(序号1-13的合同保证金为三个月租金,序号14的合同保证金为半年租金)。
(四)项目序号15至序号18的竞得人交易保证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后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保证金为一年租金)及租金(合同签订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租金),且不足部分需在合同签订日补交齐。(注:合同签订后交易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及租金,并重新开具合同履约保证金收据)。其他没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在竞得结果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全额退回。
(五)竞得结果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竞得人必须于竞得结果公示期满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如竞得人不按期签订合同或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出租方将没收其交易保证金,租赁标的物由出租方收回,另作处理。
八、交易意向人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参加报价的竞投人如果是法人机构,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的人。
九、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一)凡企业法人竞租,须持有效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盖公章)、法定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银行转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个体经营者竞租,须持有效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银行转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自然人竞租,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转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法人、其他组织非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十、其他事项:
(一)本交易公告的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所描述项目的基本情况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交付时间、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竞投人应认真研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投结束后,竞得人以项目存在权属瑕疵等(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未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问题为由提出异议、投诉或拒绝签订合同的,视为自行放弃竞得资格并构成违约,所交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竞投人(包括竞得人)与出租方就本次交易事宜(包括交易保证金处理规则)有争议的,由竞投人(竞得人)与出租方自行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街农村****交易中心无关。
(四)根据《**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农村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应当依法采取招标、公开竞投、公开协商等方式确定经营者”的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开竞投的方式组织交易,而非招标投标方式,不适用《招投标法》。
十一、报名地点:****中心210室 (**街大巷涌路143号)
十二、 交易事项 :经确认交易资格的竞投人请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上午11:00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到**街农村****交易中心现场参与交易会,逾期恕不接受。
十三、联系方式:
(一)**市**区********经济社
联系人:冯小姐 联系电话:****5368
(二)**街农村****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街大巷涌路143号
联系电话:****5961
**市**区********经济社
2024 年 10 月 27 日
土地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出租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方(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
证件号码: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市**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土地基本情况
1.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的土地出租给乙方,该土地由乙方通过 ** 街****交易中心举行的公开竞投竞得。
2.该土地的面积______亩。
3.该土地的用途:仅限于农业种植,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交付使用的现状进行改变,如需改变现状,需向甲方书面申请,否则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土地,没收乙方所支付合同保证金。
4、乙方已知晓该土地的所有现状,不因土地本身包括但不限于权属问题要求违约、解约及要求出租人赔偿以及追诉甲方的法律责任,在租赁土地上如出现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或违法经营,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二、时间
1.该土地的租赁期限为: 3 年,自2024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月。
2.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合同保证金(一年租金)及合同签订日至2024年12月31日租金,须于3日内移交土地给乙方使用,因乙方原因,土地未能交付的,乙方仍需按合同的租赁期限交纳租金。
三、价款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合同保证金____元(大写____元)(保证金为一年的租金,且在乙方缴纳的竞投保证金中扣除)。在合同终止时,若乙方没有违约且已经结清应缴租金及各种费用并按合同约定交还该土地后,合同保证金在__日内无息返还给乙方。
2.该土地每年租金为____元。乙方缴交租金后,甲方应开具等额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用收据,此租金均不含税,****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另行承担。
3. 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当天向甲方付清合同签订日至2024年12月31日租金(在乙方缴纳的竞投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需在合同签订当日补齐),自承租次年起,乙方应每年的1月1日、7月1日各交半年租金,即先交租后使用。租金以转账方式缴纳,账户信息如下(租赁期间,若账户信息需要变更的,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
户名:**市番****工会联合会
账号:959********0017375
开户行:****商行紫坭支行
4、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乙方每逾期一日应按拖欠租金总额的0.5%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若乙方逾期30日没有缴齐租金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合同保证金,收回所出租的土地并重新招租。乙方须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保全费、诉讼费、公证费、鉴定费等。
5. 乙方逾期30日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甲方向乙方电话或邮寄方式进行缴租催告十天后,乙方仍然没有按合同规定缴齐租金,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使用权,乙方同意土地内所有物品均为乙方的遗弃物,甲方可以自行处理。
6. 乙方在租赁期间所产生的一切水电、垃圾、管理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转租、分租
1、耕地的所有权属甲方,乙方只有种植权。乙方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不得弃耕丢荒,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租或分租,不得改变本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若甲方同意该土地转租或分租后,新承租人如未遵守、履行本合同中所有约定的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义务,乙方作为原承租人须履行担保责任。
2、若经出租方同意转租或分租的,承租方需缴纳1000元转让手续费。
五、其它约定
1.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应具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资格或授权,且在签署本合同时无任何法律障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清楚知道本合同条款约定的法律效力,认为约定公平,没有误解,清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乙方清楚知道该土地的现状,双方均愿意按合同约定严格执行。
2.租赁期内,乙方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任何风险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予减免承包款或作任何的经济补偿。特别是如发生乙方与聘用员工之间的劳动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纠纷、欠薪纠纷),乙方应及时依法处理。
3.租赁期间,乙方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服从国家相关部门管理,不得利用该土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4. 乙方未遵守、履行本合同中所有约定的内容或者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义务,视同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土地或不向乙方交付土地,且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已支付的租金和合同保证金。
5.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继续承租的权利。
6.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对于他方之通知,均应以信函或有回执之快递信函书面方式通知。通知的地址为本合同所载明地址或他方事后以书面通知的其它地址。邮寄通知以对方收到之日为送**,但如对方变更地址而未通知或拒绝接受或因其它事由未能接受者,以邮寄之后第三日为通知送**。
7.耕地的公粮、购粮、水利费等,甲方不得向乙方摊派。
8.承包期满前,乙方须将土地范围内的农作物及其他非甲方所有之物品处理完毕,恢复耕地原貌。否则,甲方为此支付的清理费用会从乙方所交的合同保证金中扣减,如扣减后仍不足,乙方须另外支付相关的清理费用给甲方。
9.若租赁的土地有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的,在租赁期间上级有关部门要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的土地需种植粮食作物的,承租方须服从,出租方不会因此对承租方进行任何补贴及减免租金。
七、不可抗力条款
1.****政府依法征用、征收或者要求改造时,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返还已支付的租金,但甲方应将合同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管理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被征土地的经营活动,承包期内乙方种植的青苗补偿款归乙方。
2.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双方互不追究责任,并应妥善进行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八、违约责任
1.甲方单方违反本合同的,以双倍合同保证金返还乙方;乙方单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没收合同保证金。
2.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按竞得的租金标准(***元/亩)向守约方支付赔偿金。
九、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条款
1.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街****交易中心存档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于____年_月__日在广****交易中心签订。
甲方:**市**区 ** 街 ******经济社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