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2025年X223尤于路县乡道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BB2024WHGCZ0841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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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25年X223尤于路县乡道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4-10-28 15:05

一、招标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2025年X223尤于路县乡道升级改造工程

三、项目实施地点:**县临北回族乡境内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县城****车站院内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八、项目内容、项目规模、项目性质、实施时间、工程预算

1.项目内容:本项目位于**县临北回族乡境内,总里程约8.09km。项目按照三级公路标准修建,30Km/h,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宽度6.5米,路基宽度8.0米。不涉及土地征用和拆迁等。

2.项目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县2025年X223尤于路县乡道升级改造工程,总里程约8.09km。项目按照三级公路标准修建,30Km/h,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宽度6.5米,路基宽度8.0米。不涉及土地征用和拆迁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项目性质:公路工程

4.实施时间:2024年

5.立项批准部门文号:五发改投资[2024]100号

6.工程预算:1308.908553万元

九、计划工期:150个日历天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要求

(1)资质: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须具有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6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2019年1月1日以来竣工验收鉴定书(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或交工验收证书(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盖章)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竣(交)工时间、规模、造价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交工验收证书或已完工证明中载明的信息为准。

2.项目经理要求

(1)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6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2019年1月1日以来竣工验收鉴定书(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或交工验收证书(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盖章)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竣(交)工时间、规模、造价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交工验收证书或已完工证明中载明的信息为准。(项目经理业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该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经理。)

3.项目总工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业绩、荣誉、人员等以牵头单位提供的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5.电子证照

(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可同时选择以下方式提交:①使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接口获取政务数据;②使用传统影印件上传。

(2)获取的电子证照信息与从省市场主体库获取的信息、投标人上传的传统影印件效力相同,请各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自行调用,并做好相关数据核验工作。如遇获取电子证照数据与实际不一致的,以上传的传统影印件为准。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规定执行。

(1)若投标单位是中小微企业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若项目投标单位非中小微企业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项目中标后,依据项目特征将项目中的部分工程依法分包给中小微企业(预留中标金额不少于40%金额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给中小型企业,并且预留金额中的60%金额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给小微型企业),需要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单位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3)中标后由招标人督促中标人执行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情况。本项目企业行业类型为:建筑业。

十一、项目范围

本项目全部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十二、标段数:1个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8日

十四、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cn);

****政府网站(https://www.****.cn);

**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cn);

**省公共**交易监管网(http://ggzy.****.cn)。

十五、项目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0日9时00分

2.开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开标室(一)(**县城南新区兴浍路11****中心四楼)

十六、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费用

1.招标文件、图纸及清单下载时间、下载地址:

(1)下载时间: 2024年10月28日以后

(2)下载地址:****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cn)

投标人须在“**省公共**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ggzy.****.cn/ahggfwpt-zhutiku)登记注册,通过验证后,登****交易中心网站,点击 “投标人登录”,进入**公共**交易系统,查阅下载相关文件。投标人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0元。(网上免费下载)

十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八、评标办法:两阶段评标法

十九、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0日9时00分,

2. 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二十、备注

1. 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的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账户办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 投标人在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项目编号 项目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无法识别投标人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 本项目利用互联网远程开标时,投标人在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无须委派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不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4.网上招投标项目特别说明

(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具体见“服务中心-下载中心”栏目下的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980000。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CA(0552-****835)。省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10-****3801转5-2。

(2)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证书(主锁)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52-****835。

(3)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4)联合体成员的所有资料统一由牵头人利用自己的账号统一上传到“联合体成员(非牵头人)投标资料”栏目内。未按规定上传资料的,可能造成不予认可。

5. 异议受理

1.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2.异议时,应当按照《**市公共**交易活动质疑异议和投诉举报暂行规定》(蚌政秘〔2020〕79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二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人

招标人:****

地址:**县城****车站院内

邮编:233300

联 系 人(受理异议人):李运飞

电话:186****8665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广场6栋1008室

邮编:233000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张进

电话:156****0559

3.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县****管理局

地址:**县**镇兴浍路11****中心4-6楼

电话:0552-****003

二十二、投标保证金账号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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