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城镇星洲村污水治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2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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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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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五城镇星洲村污水治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30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3小时12分0秒

是否逾期: 否

中标候选人公示提交

提交人:
办理状态:
提交
提交节点:
2024-10-28 12:37:30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30分

项目负责人

办理状态:
同意!
办理时间:
2024-10-28 15:12:59
办理用时:
0天2小时36分

回第一步

办理状态:
业务撤回
办理时间:
2024-10-28 15:02:13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0分

回第一步

办理状态:
业务撤回
办理时间:
2024-10-28 15:02:13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0分

中标候选人公示提交

办理状态:
请审核
办理时间:
2024-10-28 15:10:23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9分

中心领导

办理状态:
同意
办理时间:
2024-10-28 15:39:30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7分
项目编号 ****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2-123********130960B-****0927-000428-8
信息来源 ****交易中心****中心 项目所在地 **市**县五城镇星洲村
信息发布时间 2024-10-28 15:39:30 0
公告公示信息 第1次候选人公示

****受****的委托,对五城镇星洲村污水治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4年10月25日09时00分00秒****交易中心****中心开标、评标,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备注: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具体按中标候选人名称的拼音(依次)顺序确定】

****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为:

第/标段

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投标人

名称

****

****公司

****公司

******公司

**市****公司

地址

**省**市**县新**兰田路16-17号

**省**市**区新园东路35号世贸绿洲30幢C601、C602、C603

**省黄****开发区**江大道26号

**省**市**区岩寺镇**五路与政务****广场四楼

**省**市**新溪口乡溪口村大坦后

资料公示

****

****公司

****公司

******公司

**市****公司

投标报价

****280.73元

****609.24元

****364.23元

****579.10元

****982.46元

工期

60日历天

60日历天

60日历天

60日历天

60日历天

质量标准

一次性验收合格

一次性验收合格

一次性验收合格

一次性验收合格

一次性验收合格

主要标的,名称,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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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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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承诺业绩、信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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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总监或其他负责人)

姓名:

胡平锋

江斌

李凌峰

朱海英

庄小芳

相关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

皖234****20521

皖134********15671

皖234****18127

皖234****08954

皖234****87219

技术负责人(总监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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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详见被否决投标的投标单位汇总表

招标人

名称

****

地址

****大院内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方先生、0559-****766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

地址

**县东临溪镇**养生谷林溪郡 2 号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郎工、0559-****882

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0月31日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

异议受理单位和电话:****、0559-****882

联系人: 郎工

投诉受理单位和电话: **县****管理局 、0559-****315

备注:1、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对评标结果及上述所有中标候选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逾期或者不符合法定规定的,招标人一律不予接收。

2、依法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交的投诉应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依法需要先提出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异议。

3、上述异议、投诉可依法通过**市公共**交易系统提交。

招标人:****

招标代理:****

附件(5)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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