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人民商场有限公司淮河东路14号2楼、3楼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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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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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路14号2楼、3楼招租公告

(项目编号:****)

受****委托,就****十里营食品站后院整体向社会公开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租营业用房是位于**县淮**路14号,具体情况请竞标人到现场考察。

二、招租对象: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公民、单位均可参加报名。

三、报名时间、地点:即日起至2024年11月5日下午17时前****交易中心****中心(**县金鹏大道2****商行院内)一楼受理大厅报名。

四、竞标时间:2024年11月6日上午10时30分,竞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具体标室见院内显示屏)。

五、报名须知:报名时凭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报名还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征集到多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用现场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人。若只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取以不低于首年租金起拍价的价格与意向承租人协议租赁。

六、投标保证金:

方式一:竞标保证金10000元,必须在报名截止前缴纳,保证金以数字人民币方式汇付****交易中心****中心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并做好项目名称备注),****中心一楼财务室开具保证金票据(汇款人必须与报名人名称一致),逾期报名无效。

数字人民币户名:****交易中心****中心

数字钱包编号:003********38153

关联银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注:个人首次开通数字人民币需24小时后才可以进行转账,意向承租人需提前开通数字人民币。

方式二:竞标保证金10000元,必须在报名截止前缴纳,****银行汇款方式汇付****交易中心****中心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中心一楼财务室开具保证金票据(汇款人必须与报名人名称一致),逾期报名无效。

账户户名:****交易中心****中心

账号:320********010****5388

汇入地点:**省**市**县

开户银行:****银行****营业部

七、首年租金起拍价为人民币7.29万元,中标后中标人缴纳首年房租费用。其它有关费用自理。租赁期限为5年。

八、成交人必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交齐租房首年房屋租金及产权交易费,房屋以实际交房日期为准,并与出租人签订协议。如不及时交清款项、产权交易费用以及签订合同,出租人有权宣布废标,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后中标人如弃标,其竞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且不允许再参与本项目下次竞标。同时出租人有权要求弃标者赔偿因其弃标造成的损失即弃标价与最终成交价的差额。出租人则和有关部门有权将其****管理部门。

九、意向承租人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出租所涉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出租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出租公告内容及出租标的全部现状,意向承租人被确认为承租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出租标的的全部内容为由拒签房屋租赁合同或拒付租金或放弃承租,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十、****交易中心****中心按照《关于优化公共**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文件向出租人和意向承租人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需以数字人民币方式进行缴纳。

十一、注意事项:

1、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将标的物转租、转借或调换使用;

2、履约保证金:承租人在签订合同前须向出租人缴纳履约保证金7000元整。合同终止时,待出租人验收出租房屋完毕后,如无任何破坏建筑及附属设施、无违约违规行为,且结清所有费用后,无息退还承租人。

3、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实际为准。

4、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装修,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到期时,所有装修和物资的所有权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5、承租方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6、承租方在租约期满后,出租方重新招租,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有优先权。

7、本出租公告内容是最终签订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8、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人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出租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要求,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十二、联系方式:

报名电话:0517-****0123 段会计 出租单位电话:157****6678 魏翔

2024年10月14日

招租竞标规则

一、本次招租以房屋的年租金为竞标单位,竞标者应按主拍人提出的加价幅度进行竞拍,每次报价增幅为人民币100元或100元的整数倍,否则应价无效。竞标人在应价同时应举牌并高声报价。

二、本次竞标采用有底价、有声竞拍的形式,竞标者应价与主拍人叫价相对应。主拍人对达到或超过起拍价的最后一轮应价重复三次报价,第三次重复报价无人应价的落槌成交。

三、本次竞标起拍价(一年租金)具体见招租公告。

四、竞标人在竞标时间开始前到达竞标会场,凭本人身份证签到,领取号牌,迟到者作弃权处理。竞标者应遵守会场秩序,服从会场管理,对扰乱会场秩序,影响会议正常进行的,取消竞标资格,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五、竞标开始后,不解答竞标者提出的任何问题,请竞标者会前对招租公告、规则及合同文本仔细研究,提出咨询,所有答复以书面形式为准,任何口头答复均无效。

六、投标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实名报名,本人亲自参加竞标。如果报名者以他人名义竞标,对其竞标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和后果出租方均不负任何责任。

七、竞标报名人领取的号牌,只供本人使用或书面委托他人使用,书面委托他人的,****中心出示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须持委托****交易中心申请竞标资格。中途发现冒名顶替或串通作弊的,分中心有权终止其竞标资格,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未经允许交他人使用的,其后果由竞标者本人负责。

八、拍卖过程中,有最高应价时,优先购买权人可以表示以该最高价买受,如无更高应价,则拍归优先购买权人;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购买权人不作表示的,则拍归该应价最高的竞买人。

九、本规则解释权归出租单位所有。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及附属物的名称、数量、用途

名称及数量:甲方位于**县淮**路14号,十面积约 平方米及附属场地约 平方米,具体以实际面积为准。甲方明确告知乙方该租赁房屋和水电的现实状况、产权、土地性质及结构状况及相关风险。甲方出租物为现状出租,如需维修经甲方书面同意后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二条 房屋租赁的期限

租赁期限共五年整,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上列用房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条 租金及付款方式

租金及付款期限: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日一次性付清当年租金。五年租金合计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以后每年租金,在当年 月 日之前付清(即: 年 月 日前支付 元; 年 月 日前支付 元)。乙方在签订合同时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 元整(无息)。

第四条 约定事项

1、乙方负责房屋等资产的管理、维护和使用,保持资产现状完好或恢复原状。

2、乙方应保持房屋原有结构,不得私搭乱建,不得私自拆除。如确需改造维修,须将相关方案报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承租期满后,动产部分乙方自行处理,不动产部分(含私搭乱建建筑物)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提出任何赔偿和补偿要求。

3、乙方应对房屋所有设施安全(含水、电、火)进行仔细勘察和排查,在排除隐患确保安全后方可使用,否则因此产生的安全事故责任与后果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内,乙方与其他第三方产生的一切矛盾纠纷,由乙方负责自行协调解决并承担一切责任。

5、租赁期内,如遇政策性征用(拆迁)或不可抗拒等因素(如暴雨、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甲、乙双方经济损失的,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任何一方不得向另一方提出赔补偿要求;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合同自行终止,甲方将按乙方实际承租天数收取房屋租金,乙方必须无条件搬迁,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其他违约责任。

6、租赁期内,乙方为该房屋实际管理人,该房屋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都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使用不当、在房间内摔倒、给乙方及其他人员造成的人身伤害,甲方都不承担任何责任。另外乙方拖欠、到期占用的租金追缴和到期强制拆除等事项费用,如由此产生法律纠纷,相关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保全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并依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违约金按有关规定执行。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要求赔偿。

(1)乙方私自转租、转借或调换使用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1个月以上的。

2、乙方应按期缴纳租金,否则每逾期一天按照日租金的30%收取滞纳金;逾期超过1个月的,按照第五条第一款执行;合同期满乙方如不再续租应按期搬离,否则按照逾期天数双倍日租金收取租金。

3、在承租期内,乙方应服从甲方合法合规的管理,并负责协调自营中的各方关系,如因协调不善而造成重大信访矛盾纠纷,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任何赔偿。

4、甲乙双方在合同履约期内不得随意解除合同,单方解除合同的,依据《民法典》相关违约条款规定,违约方将按本合同的违约部分价款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1、如甲方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2、如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并按约定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3、如因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被迫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属单方解除合同,按1、2条款执行,支付对方违约金,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在租赁期间:

1、乙方所有水、电费用自行承担。水表、电表甲方负责现状;乙方负责管理和维修;

2、乙方应自行办理相关经营证照等必要手续,费用自行承担,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乙方负责所租场所内外的安全、消防、卫生、环保等各项工作,按照安委会及消防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费用自行承担,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及经济赔偿;

4、乙方应依法缴纳卫生、创建等各种税费;

5、乙方不得占用他人合法门面广告牌位置。

第七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协商不成的,****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中心持一份,****公司执一份备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意向承租登记表.doc

意向人信用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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