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热食品物资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 自热食品物资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技术标准 | 计量单位 | 采购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限 | 备注 |
1 | 自热食品 | 12餐份/箱(4日份/箱) | 餐份:6种餐谱,每种2份(内含米饭/炒饭、面条、炒面软罐头为主食,配以肉类副食,调味菜。即食食品、汤、饮料等组成,采用无火焰食品自加热器加热主食或菜肴后使用) | 箱 | 600 | **省**市 | 合同签订15日内 | 满足B类要求 |
预算金额 | 大写:拾玖万捌仟元整(小写:¥198000.00) | |||||||
注:1.预算金额为最高限价,超过此限价报价无效! 2.物资运输、包装、装卸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
四、报价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报价人须应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七)遵守国家、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并执行相关安全保密制度。
五、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10月31日(08:00—11:40,14:30—17:00)。
(二)发售地点:**省**市。
(三)发售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或采购机构发送电子版至报价人指定邮箱。
(四)询价文件售价:免费。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18时00分。
(二)报价文件提交方式:报价文件密封后指定专人现场递交或邮寄,成功递交报价文件以及一份自热食品样品即为报名。
(三)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省**市。
七、评审时间、地点
(一)评审时间:2024年11月5日15时00分。
(二)评审地点:**省**市。
(三)评审方式:由招标人组织实施,供应商不现场参与,评审会现场录音录像,全程由我部纪检监察组监督。
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人:谢先生
电 话:0763-****114转352226 156****8691
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