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四川-广安-岳池县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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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6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6-11 00: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特色原料药及制剂产业化(公共药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1日—2024年6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6-****066

地 址:广****政策法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特色原料药及制剂产业化(公共药厂)技改项目

**市**县**经开区

****公司

******公司

项目部分依托现有工程的生产装置、公用工程,建设一条年产300吨头孢噻吩钠原料药生产线。本期工程投运因生产设备共线问题,需缩短现有工程氯吡格雷硫酸氢盐生产线、S-邻氯苯胺酸甲酯酒石酸盐生产线及(S)-(+)(2-氯代苯基)-N-[2-(2-噻吩)乙基]甘氨酸甲酯盐酸盐生产线生产时间,氯吡格雷硫酸氢盐外销产品量由40t/a降至36.8t/a,S-邻氯苯甘氨酸甲酯酒石酸盐不再外销,产品全部自用于(S)-(+)(2-氯代苯基)-N-[2-(2-噻吩)乙基]甘氨酸甲酯盐酸盐生产,(S)-(+)(2-氯代苯基)-N-[2-(2-噻吩)乙基]甘氨酸甲酯盐酸盐外销产品量由150t/a降至38.4t/a。同时,企业放弃原环评批复文件利巴韦林生产线,四氢噻吩并吡啶盐酸盐生产线,1,2,4-三氮唑羧酸甲酯生产线及2-噻吩乙胺生产线中2-噻吩乙醇苯磺酸酯至2-噻吩乙胺段建设。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5万元。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源主要包括废气、扬尘。施工期的各类燃油动力机械的运输作业为间断性作业,使用数量不多,其排放的CO、碳氢化合物和NOx等废气仅对拟建项目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产生暂时性、间歇性的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环境空气影响会随即消失。加强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和施工机械的维修和保养,提高机械使用效率,减少废气排放,以减轻其对环境的影响。

(二)噪声。为进一步减缓拟建项目施工噪声影响,应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选择低噪声先进设备,控制使用强噪声设备,并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将噪声极大的施工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并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夜间施工临时许可制度。施工噪声对区域声环境质量的不利影响将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三)固体废物。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主要为就餐后的废饭盒和办公区的少量日常办公垃圾,施工期间及时收集、清理,并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后****填埋场,不会对当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四)废水。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冲洗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施工机械产生的含油废水,车辆设备的冲洗废水,以及雨水冲刷泥土后的雨污水。车辆及场地冲洗过程水量少,蒸发吸收快,一般不会形成较大的地面径流进入地表水体,对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现有污水处****园区污水管网,施工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本期工程废气主要包括4-ACO-TEMPO生产线废气、2-噻吩乙酸生产线废气、2-噻吩乙酰氯生产线废气、头孢噻吩钠生产废气、含1,2-二氯乙烷废水预处理装置废气及罐区废气。本项目一般有机废气依托现有工程TO焚烧炉+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经25m高1#排气筒排放。生产线含卤素废气及酸性废气经二级碱液喷淋+大孔树脂吸附后,与生产线反应釜人孔处万向罩收集的无组织排放废气合并后经2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5m高4#排气筒排放。经上述治理措施,废气主要污染物可满足《**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37823-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

(二)废水。项目废水经分类分质处理后达**县香山****公司协议标准(CODcr≤320mg/L、氨氮≤25mg/L、总氮≤50mg/L、总磷≤4.0mg/L、色度≤50倍、pH6~9、BOD5≤300mg/L、SS≤400mg/L),其中氯离子和硫酸根离子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后****处理厂经“水解酸化+一体化A2/O氧化沟+芬顿氧化”工艺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再进入人工湿地系统,通过“人工湿地+生物景观塘”处理工艺进一步深度处理,主要指标(pH、COD、BOD5、NH3-N、总磷、石油类)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域标准后(其它指标执行GB18918-2002一级A标),排入**县新场镇境内的三溪河。

(三)噪声。项目主要的噪声源有搅拌设备、风机、各类泵等机械设备,噪声值在80~95dB(A)之间,为了减轻噪声污染,降低其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通过优化布局、合理选型、建筑隔声等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地下水。现有厂区采取了分区防渗措施,可有效避免地下水污染,企业制定了地下水环境监测管理体系和地下水污染应急响应预案,设置跟踪监测井定期自行监测,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切断污染源。以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技术成熟可靠,经济可行。根据预测结果,废水一旦泄漏进入地下水系统,将会对局部地下水造成污染。为了更好地控制对地下水的影响,厂区已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本工程建成后制定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和应急响应预案、建立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制度,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控制污染源、切断污染途径。

(五)固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过滤废渣、废冷凝液、废活性炭、实验室废液、废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等。其中过滤废渣、废冷凝液、废活性炭、实验室废液、高浓度废水预处理设施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清运处置;未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包材集中收集由专业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项目危险废物临时储存依托现有建设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建筑面积约130平方米,已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采取“六防”措施,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防止二次污染,必须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通过调整危废转运周期,能满足项目的需要。

(六)土壤。项目针对厂区防渗情况进行排查,制定分区防渗方案,对生产车间二、废水处理站、危化品库、储罐区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对物料、生产废水输送管网及重点污染防治区域附近区域采取一般防渗;依托的综合办公楼、厂区道路、消防水池和绿化区等采用一般地面硬化。

(七)环境风险防范。项目罐区、危化品库房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依托现有,甲类库房及各项辅助生产设施界区新增危化品设置毒物周知卡等警示标语、危险标识、禁令标识等。同时加强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生态环境局备案,当发生风险事故时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能确保事故不扩大,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通过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可将风险隐患降至最低,达到可以接受的水平。在采取完善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建立科学完整的应急计划,落实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本项目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可靠且可行。环评要求,本项目建成后,应该根据相关规范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虽存在一定风险,但在采取有效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风险处于环境可接受的水平。

三、其他部门意见

项****信息化局备案同意(项目代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