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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我单位****长华石油**开发项目经理部涧9-40污油泥暂存点改建项目已竣工,具备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现将该项目竣工信息及配套环保设施调试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长华石油**开发项目经理部涧9-40污油泥暂存点改建项目
建设单位:****长华石油**开发项目经理部
建设地点:**省**市**县冯地坑乡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内容:将现有污油泥池内暂存的污油泥清理后,用3:7灰土回填,覆盖0.75cm土工膜,地面使用20cm 42.5R硅酸盐水泥浇筑,表面及导流槽使用2毫米厚**度聚乙烯,并在现有暂存点池体四周环绕的高1.2米370砖砌水泥涂抹围墙上部用彩钢板加高至3.5m,与顶部彩钢板进行衔接。后期用于储存采油二队****采油厂及作业区产生的废污油泥。
项目竣工时间:2024年5月25日
配套环保设施调试时间:本项目为污油泥暂存项目,仅涉及施工期,无调试期,
若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向我单位反馈。
联系人:刘畅 联系电话:177****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