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区岩前镇吉口村大吉溪、坝下坑、双连墘、丁坑水口、双坑、双巴坑、浅水坑(泉水坑)、水文站下车高地等山场疫木处置 已由 上级部门 批准,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林木所有权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吉口村 ;
2.2.项目**情况:林地所有权为****。总面积694亩(其中采伐8个小班,采伐面积约225 亩。择伐山场7个小班,采伐面积约469亩,(本山场只采伐**松,其他树种不采伐)。具体详见森林**资产评估咨询报告书明森评(2024)第S025号。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类别:林木所有权转让;
(2)招标类型:公开招标 ;
2.4.工期要求:在2025年02月28日前将林木采伐完及疫木处置完成(具体按林业部门要求采伐时间为准);
2.5.最低控制价:147万元(设计费由中标方承担);
2.6.其他要求:(1)付款期限:中标人缴纳的10万元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林木转让价款,并必须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完当日缴清林木转让价款的余款。(2)本次项目按森林**评估报告进行砍伐,中标人需提交错伐、乱伐保证金500元/亩,总计34.7万元履约保****村委会及上级林业部门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若中标人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自行承担,与本项履约保证金无关)。(3)林地实际面积的差别、市场价格变动,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应在投标前了解情况,一旦自愿参加投标,均视为认可项目情况,风险与损失由投标方自行承担。(4)林木下山运输便道需按照招标人指定位置开路,若过程中涉及其他树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伐其他林木所有权归招标人所有。疫木处置完成后,需将山场内的道路履土达到招标人种植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或自然人。
3.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以自然人参加的,自然人本人****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失信情况查询平台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为http://zxgk.****.cn/shixin/。
3.3.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04日,采取无记名方式到 ****报名地址(**市**街道新**路142号绿都大厦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高价中标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24年11月07日23:59分59秒之前到账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10万元自动转为林木转让款);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自然人则以本人名****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银行转账单上注明“**区岩前镇吉口村大吉溪、坝下坑、双连墘、丁坑水口、双坑、双巴坑、浅水坑(泉水坑)、水文站下车高地等山场疫木处置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8日上午09:30,提交地点为****(**市**街道新**路142号绿都大厦5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参加投标的则应持本人身份证)到场核验登记;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应出示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项目同时在****﹒****政府门户网(http://www.****.cn/mai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岩前镇吉口村,邮编:365000
电话:0598-****162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街道新**路142号绿都大厦5楼,邮编:365000
电话:0598-****896,传真:0598-****898
联系人:小曾。
10.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名:****
开户银行:****分理处
账号:9030 2190 2001 0990 1161 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