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县公安局博爱县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二次)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29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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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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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警用装备采购项目(二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3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0月29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博政采购(2024)117 号-1 采购防暴头盔、防护面具、电子抓捕器、便携式遥控路障、太阳能信号灯、快速排查棒、酒精呼气仪、反光锥桶、警戒带、手持小喇叭、肩灯、强光手电、催泪喷射器、急救包、急救箱、便携式围挡等装备。(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省郑****开发区****科技园(**)15E号楼一层566号 287,570.00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警用装备采购项目(二次)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原新来、韩建军、 郝莹(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中的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4,889.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网》、《****政府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海华路38号
联系人:李先生 郝女士
联系方式:183****2869 183****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市**县葵城路与和谐路交叉口东300米**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方式:155****45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郝女士
联系方式:183****2869 183****0512
附件(4)
招标项目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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