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行特殊资产处置工作需要,现针对****不良诉讼执行案件,拟开展委托律所代理服务项目,现公开对诉讼案件代理服务机构进行供应商征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
1.1采购需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国律师法》****事务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拥有3名及以上的执业律师。
1.1.1 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类似,且规模相当或相近的项目代理经验,包括但不限于近三年代理的金融机构诉讼案件成功案例。
1.1.2 ****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1.1.3 采购预算金额不超过190万元(含税)。
1.2 服务要求:
1.2.1 代理服务内容:担任该项目诉讼案件(包括执行阶段、执行异议之诉阶段)代理人,根据诉讼进程要求,代理招标人行代为调查、收集证据;财产保全;代为出庭、举证、质证、发表意见、辩论;代为提起上诉、应诉反诉;代为申请执行;代为签收法律文书等。
1.2.2 代理方式为全风险代理,即招标人前期不支付任何费用,案件取得胜诉生效裁判后支付风险代理费用。
1.2.3 为确保招标人诉讼案件的时效进度,加快案件推进进度,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制定案件各阶段所能达到的时效计划,并承诺案件如未能在时效期内达成计划进度,将不收取律师代理费用。
1.3 供应商资质要求:
1.3.1 投标人需拥有专业律师团队,在核心业务领域具备行业领先优势,具有专业的金融诉讼方面法律服务经验,勤勉敬业,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1.3.2 投标人须一定程度掌握服务项目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加快诉讼进程,满足我行采购需求。
二、报名要求
2.1 ****银行开立对公账户,若中标本项目,****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
2.2 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3 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 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在我行无不良行为记录,****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2.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出具相关书面声明)。
2.6 供应商不存在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不存在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不存在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不存在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的情形(须出具相关书面声明)。
三、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日24:00止。
四、报名方式
采购部门联系人:采购联系人: 段先生,0931-****718,136****2730,联系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其他时间请勿打扰)。若有意向请将供应商资料于征集截止时间前提交至****@qq.com邮箱。
报名注意事项:
1.提交的供应商资料内容包括如下三项:
材料1: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全称)
材料2:供应项目信息收集表
材料3:供应商准入信息导入模板
以上三项材料填报模板详见附件(附件通过邮箱获取,请在邮件中注明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等信息),****公司盖章。
2. 提交资料所发送的邮件名称如下:XX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全称)。请仅发送一封邮件,拆分发送多封邮件视为无效应答。
3. 提交供应商资料大小不超过10M。(提交的邮件附件总大小超过10M自动拦截视为无效应答,附件请勿通过第三方邮箱转存附件)
五、注意事项
1.能够完全满足我行采购需求、有**意向、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均可报名。
2.本次市场调研不代表采购邀请或意向,仅为调研市场情况发起。经审查符合条件者,我行将会主动联系报名者;不符合条件者,将不会联系报名者,材料予以保密。
3.本次市场调研不收取供应商的任何费用。
4.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
5.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我行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