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区2024年何埂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市****委员会以永发改审批﹝2024﹞32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区何埂镇仓宝村、科名村、石笋山村和鱼龙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区2024年何埂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田块整治工程:条田整治211.7亩,梯田整治61.6亩;旱地缓坡整治28.4亩,梯台改造248.6亩,恢复地类整治34.4亩,机械进出种植带 16245m。(2)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土壤有机质培肥1726.5亩,用量按照土地培肥章节相关参数实施。(3)灌溉和排水工程:**提灌站11座,改建提灌站2座,**蓄水池13座(200m3蓄水池),改建山坪塘11座,**囤水田4317m,提灌管道(PE管中160/1.6MPa)18295m,(PE管电110/1.6MPa)600m,灌溉管道(PE管重160/1.25MPa)20179m,(PE管Ф110/1.25MPa)5448m,PE管警示桩 850个镇墩99个,检查井75个,分水阀81个,排气阀井84个,闸阀井 145 个新修 PE 管道过田间道节点 89个,新修排泥阀井 102座,**涵洞(中300)47 座,**涵洞(中600)82座,**涵洞(中1800双涵管)2座。(4)田间道路工程:**3.5m 混土耕作道(砼)硬基段 2751m,**3.5m混凝土耕作道(砼)软基段1411m,改建3.5m混凝土耕作道(砼)硬基段10478m,**2.5m 混凝土耕作道()硬基段3261m,**2.5m混土耕作道(砼)软基段1974m,改建2.5m混凝土耕作道(砼)硬基段2271m,**机耕道平**59个,错车道64个,回车场 11 个。(5)其他工程: 公示牌 1 座,工号牌 131 块。(6)设备采购及安装:购买安装灌溉提水设备(泵)13台,购买安装变压器13台。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区2024年何埂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科名村:839.70万元;
**区2024年何埂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鱼龙村:628.10万元;
**区2024年何埂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石笋山村:670.32万元;
**区2024年何埂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仓宝村:483.08万元。
2.4 招标范围:**区2024年何埂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科名村施工图纸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及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发布的澄清(答疑)、修改(补遗)通知文件、技术交底等,具体以招标人公布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
2.7 其他:各投标人只能就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若同时对两个及以上标段进行投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开标顺序按**区2024年何埂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科名村;**区2024年何埂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鱼龙村;**区2024年何埂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石笋山村;**区2024年何埂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仓宝村分别依次开标。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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