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决定公告】关于安徽国泰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双氧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审批
安徽-阜阳-颍州区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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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58911/202410-00043 信息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2024-10-30
文 号: 阜环行审函〔2024〕54号 发布日期: 2024-10-30
标 题: 【环评决定公告】关于****公司年产20万吨双氧水**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信息来源: 行政审批科
关 键 词: 报告书
有 效 性: 有效
【环评决定公告】关于****公司年产20万吨双氧水**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4-10-30 11:24

****公司:

报来的《****公司年产20万吨双氧水**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项目代码:****)收悉。根据环保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前提下,该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原则同意按《报告书》所列项目地点、性质、内容及规模建设。

二、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循环经济园化工集中区内,项目主要采购制氢装置、空压机、稀品储罐、氢化塔、氧化塔、萃取塔、净化塔、水洗塔、过滤器、换热器、氢化液储槽、氧化液储槽、循环工作液储槽、氢化液泵、循环工作液泵、氧化液泵、充装鹤管、循环水冷却塔等设备,本项目利用原水煤气用于硫酸钾生产线的曼海姆炉供热和聚铝车间热风炉供热改造为天然气供热替代出的水煤气**生产双氧水,不新增原料煤用量。建成后年新增20万吨稀品双氧水(以27.5%计)。

三、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减少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中有组织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应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参照现有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相应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废气中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二甲苯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厂区内车间外无组织VOCs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施工期颗粒物执行《施工期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表1中排放要求。

2、项目应建设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系统。废水应分类收集处理。本项目废水分质处理,工艺废水、再生废水进入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循环冷却系统定排水、地坪冲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再生废水及脱盐水站冲洗废水一起****处理站处理,经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及《循环冷却水用再生水水质标准》(HG/T3923-2007)要求后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补水,其中脱盐水站外排浓水回用于循环冷却水系统,浓水水质满足《循环冷却水用再生水水质标准》(HG/T3923-2007)相应限制要求;****园区污水处理厂之前,应在循环冷却水冷却塔前建设复合电吸附****处理站排放口能够满足回用标准,实现零排放。****园区污水处理厂之后,项目废水接管标准中废水污染因子二甲苯、石油类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中限值要求,其他废水中污染因子排放标准的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减振垫及减振基础,加装消声措施,合理布局、建筑隔声等,合理布局各类设备并加强维护管理。施工期噪声要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规定,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厂内暂存和处理处置措施。废氧化铝、废包装外袋、废盐分类暂存,定期运输出厂,开展综合利用;污泥交由污泥处置单位**化利用。****园区市容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废焦油、脱硫废渣、废变换触媒、废活性炭脱硫剂、废脱碳吸附剂、废提氢吸附剂、废滤芯、废钯触媒、废机油、废活性炭、废包装内袋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的要求;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做好危险废物在收集、转移、储存、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和安全管理,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5、项目要实行分区防渗,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设置地下水监测井,落实各类监测计划,针对土壤和地下水动态监测结果采取相应预防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针对生产车间、危废仓库、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池和事故水池等单元应采取合理的防渗措施,防渗系数须满足相关技术规范。

6、项目要符合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营运期应加强各****处理站等环保设施维护管理,厂区须规范设置应急事故池,确保事故状态下各类废水不外排。强化工艺废气、废水事故排放风险防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根据《报告书》环境风险评价内容,制定周密细致的应急预案并在项目建设“三同时”落实到位,以杜绝污染事故。

7、施工期按照国家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严格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全面落实《报告书》中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及大气污染防治有关要求,防止施工扬尘污染。施工现场设置冲洗效果较好的滚轴式自动冲洗平台,物料运输车、渣土车和混凝土搅拌车驶出施工现场必须冲洗刷干净后方可上路。车辆冲洗设施设置在车辆必经之处。严禁不达标车辆进入厂区建筑施工现场作业。工地使用的桩工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他车辆废气排放必须达到排放标准,严禁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8、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强化污染治理措施,确保污****公司许可排放量以内。

9、落实报告书环境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不得保留和**居民区、****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成后,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五、项目建成后,应按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和运维监管”三个全覆盖要求,规范做好相关工作。

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你公司“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和事中事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分局具体负责。你公司应加强环境管理,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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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1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