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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15********905358R | 建设单位法人:拉巴才登 |
蒋海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区 |
**市**区尼池西路6号 |
**市**区**“三岩”片区易地扶贫搬**置点防洪工程(**区百巴镇嘎吉村防洪堤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27-防洪除涝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610-N7610-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区 |
经度:93.76621,93.78584 纬度: 29.81324,29.7972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05-22 |
林环审〔2019〕2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593.52 |
17.15 | 运营单位名称:**** |
115********905358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5********534390K | 验收监测单位:无 |
无 | 竣工时间:2021-12-3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2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16843 |
在**区百巴镇折巴村**防洪堤2625.25m,排水涵管1座,下河踏步1座。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将位于**区百巴镇折巴村的“三岩”片区易地扶贫搬**置点改名为嘎吉村。实际在**区百巴镇嘎吉村**防洪堤2475.51m,排水沟2475.51m、排水涵管1座,下河踏步1座及临时工程等。 |
为保护“三岩”片区搬**置点居民和配套的灌区耕地及经济林等,****决定在**市**区开展建设“**市**区**“三岩”片区易地扶贫搬**置点防洪工程”,该项目共建设4条防洪堤工程,但由于各防洪堤段实施进度不同,****决定实施分期验收。由于将“三岩”片区易地扶贫搬**置点**位于**区百巴镇折巴村改名为**区百巴镇嘎吉村,故将**区百巴镇折巴村堤防工程改名为“**区百巴镇嘎吉村防洪堤工程”。 本次**区百巴镇嘎吉村防洪堤工程分期验收内容变动情况及原因如下: 1、本次分期验收工程段改名:较环评,实际将位于**区百巴镇折巴村的“三岩”片区易地扶贫搬**置点改名为嘎吉村; 2、本次分期验收工程段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量调整:由于项目工程段实际条件限制,实际建设防洪堤长度减少118.01m;为完善防洪堤排水系统,实际沿防洪堤增加建设排水沟2475.51m,其余建设内容及规模均与环评一致。 3、本次分期验收工程段临时工程量调整:根据项目工程段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区百巴镇嘎吉村堤防工程临时便道增长,进而实际临时占地增加,较环评临时占面积增加5.6975亩,实际临时工程总占地24.1575亩,占地类型均为河滩地、林地。经调查,项目临时占地面积虽然增加,但现状已实施迹地恢复措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在**区百巴镇折巴村**防洪堤2625.25m,排水涵管1座,下河踏步1座。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将位于**区百巴镇折巴村的“三岩”片区易地扶贫搬**置点改名为嘎吉村。实际在**区百巴镇嘎吉村**防洪堤2475.51m,排水沟2475.51m、排水涵管1座,下河踏步1座及临时工程等。 |
2、由于项目工程段实际条件限制,实际建设防洪堤长度减少118.01m;为完善防洪堤排水系统,实际沿防洪堤增加建设排水沟2475.51m,其余建设内容及规模均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施工期主要为基础工程、堤防工程施工、回填及现场清理、施工恢复等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期主要为基础工程、堤防工程施工、回填及现场清理、施工恢复等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1、废水处理: 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通过租住民房内设置的防渗旱厕收集,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②施工场地内设置1座沉淀池,水泥混凝土框架结构。施工废水经该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用于施工场地或道路洒水降尘。 2、废气处理: ①施工扬尘采取洒水降尘、堆场遮盖,禁止大风天气作业等措施; ②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柴油发电机废气采用及时保养维护,选用优质燃料等措施。 3、噪声处理: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 4、固废处理: ①废弃建材分类回收处置; ②生活垃圾在施工场地内通过垃圾桶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各治理段附近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点。 5、生态环境治理措施:采取迹地恢复及绿化恢复,对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清理、平整,背坡播撒草籽及养护。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处理: 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通过租住民房内设置的防渗旱厕收集,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②施工场地内已设置1座沉淀池,水泥混凝土框架结构。施工废水经该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用于施工场地或道路洒水降尘。 2、废气处理: ①施工扬尘已采取洒水降尘、堆场遮盖,未在大风天气作业等措施; ②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柴油发电机废气采用及时保养维护,选用优质燃料等措施。 3、噪声处理: 已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 4、固废处理: ①废弃建材分类回收处置; ②生活垃圾在施工场地内通过垃圾桶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各治理段附近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点。 5、生态环境治理措施:已对临时占地实施迹地恢复及绿化恢复,已对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清理、平整,背坡播撒草籽及养护。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境管理:树立宣传牌,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教育等。 | 实际建设情况:环境管理:已树立宣传牌,已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教育等。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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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①对防洪堤两侧扰动2m范围(含施工导流)经过平整后,撒播草籽,进行绿化。 ②施工场地清理: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平整,对沉淀池、旱厕进行回填,播撒草籽。 ③施工便道: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便道进行清理、平整,需要植被恢复的地方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 ④落实工程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工作,加强工程生态恢复的后期跟踪监管工作。 ⑤严格执行施工设计开挖范围,规范施工人员和施工车辆进出道路,最大限度减少对植被和土壤的影响。 ⑥施工期间应对施工人员和附近居民加强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以公告、宣传册发放等形式教育施工人员,通过制度化严禁施工人员随意进入草地和耕地,严禁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以减轻施工对沿线陆生动植物的影响。 ⑦加强工程施工布置,杜绝脏、乱、弃现象以保护区域景观的和谐性,建设施工过程中,按照施工方案对开挖土方及时回填、并碾压回填的土方、弃土方及时清运堆放于堤线外侧并压实,尽量减少疏松土石方的裸露时间,有效减轻施工区水土流失以及扬尘;施工后期积极开展施工迹地清理整治和植被恢复绿化工程,对于处于项目区本次设计建设区域在施工后期及时进行绿化、地面平整工作。 ⑧严格执行施工设计开挖范围,严禁施工人员随意进入水体;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合理处理,禁止排入水体;防洪堤基础施工应安排在枯水期,减少涉水区域的面积。同时,工程施工期应避开涉及取水河流农作物灌溉期。 | ①迹地恢复生态措施:已对防洪堤两侧扰动1m范围(含施工导流)实施平整、撒播草籽绿化。已拆除施工场地临时设施、回填沉淀池,已对施工场地及施工便道进行了清理、平整、播撒草籽绿化。 ②水土流失措施:施工期间土石方即挖及填,即挖及填运;已沿施工场地、施工便道、临时土方堆场设置临时排水沟等;已对裸地地表、施工材料实施临时遮盖;已对临时表土堆场、临时土方堆场设置临时遮盖、拦挡、排水措施;施工结束后,已对临时占地实施土地整治、表土回覆、播撒草籽等迹地恢复措施。 ③已落实工程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工作,已实施工程生态恢复后期跟踪监管工作。 ④工程占地管控措施: 已严格执行施工设计开挖范围,规范了施工人员和施工车辆进出道路。 ⑤施工培训:施工期间未发生施工人员随意进入草地和耕地、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现象。 ⑥施工管控:已采取合理的工程施工布置,施工期间已按施工方案对开挖土方及时回填、并碾压回填的土方、弃土方及时清运堆放于堤线外侧并压实;施工期间已严格按照水土保持的要求施工,对临时占地实施了迹地恢复。 ⑦水生生态环境减缓措施:严禁施工人员随意进入水体;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合理处理,禁止排入水体;枯水期实施防洪堤基础施工,避开涉及取水河流农作物灌溉期。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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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