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 | ||
品目 | 塑料制品 | ||
采购单位 | ****(机关)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30日 15:2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12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6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伯永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6-****1599 | ||
采购单位 | ****(机关)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区府西路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77****1639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徐****林业局院内综合楼57#-101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伯永 |
项目概况 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12 10:0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详见采购文件项目要求(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日内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询价当月)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供应商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供应商的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中小企业声明函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自询价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1-12 10:00 (**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五、开启时间:2024-11-12 10:00 (**时间)
地点:**区第三开标室(**区)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一)响应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10:00)前。
2、获取时间:自询价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2024年11月4日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2024年11月4日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
联系电话:0516-****1599
地址:****广场10号公寓楼1210室
(三)响应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响应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响应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响应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czj.****.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 articleid=3797a710-f34a-4110-9fbd-f1a96ae5c78a
1.采购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机关)
单位地址:**区府西路6号
联系人:姚焕钊
联系电话:0516-****36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广场10号公寓楼1210室
联系人:杨伯永
联系电话:0516-****1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伯永
电话:0516-****1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