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国家采购与招投标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中心低值易耗品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磋商内容:
1.项目名称:********中心低值易耗品采购;
2.采购预算:人民币9.5万元/年,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采购范围:本项目所有采购单品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
4.合同期:一年,合同期内的采购按单品的中标单价结算。
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技术质量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的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以上所有材料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方视为有效证明文件,且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之内。
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1月4日11时30分止。
地点:********办公室(工学部雅阁楼背面)。
报名时应一次性携带 “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预约进校,现场核查。(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供应商信用现场网上查验)。
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磋商文件的,凭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不接受电话报名和网上报名。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上午8时30分;地点同上。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签字或盖章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磋商评审开始时间:2024年11月7日上午9时整;地点为****评标室。
本次采购不组织现场开标会,****后勤部官网进行公示。
六、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明老师
联系电话:027- ****2027
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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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