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财政局】公开选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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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 是否投资审批项目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采购项目编码 项目规模 服务类型 服务时限 服务金额 金额说明 服务内容 洽谈时间 签订合同时间 合同备案时间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要求 备案要求说明 其他要求说明 选取中介方式 邀请的中介 资金来源 截止报名时间 公开选取中介地址 公开选取中介时间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备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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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岗乡水口村组**新村基础设施自来水饮水工程改造,招携镇饶坊村智能风控双孢菇大棚提升工程等9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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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913********231
投资额(¥3,630,875.18元)
工程造价咨询
3日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评审服务费计费基价按工程审核价采用分档累进计费方式计算,包括基本审核费和核减审核费两部分。基本审核费按工程审核价计取,其中:200万元以下的项目按工程审核价的0.16%计取,基本审核费最低800元;200万元(含)至500万元的项目按0.15%计取;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的项目按0.14%计取;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的项目按0.13%计取;3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的项目按0.12%计取,5000万元(含)以上按0.1%计取。核减审核费:采用统一比例计算,按审减额0.7%计算,(审减率10%封顶。如审减额超过送审金额10%,按10%计费)。****审计局复审的误差率不得超过3%,无重大偏差以及漏项,如误差率超过3%以上,不支付该项目评审费。
谷岗乡水口村组**新村基础设施自来水饮水工程改造,招携镇饶坊村智能风控双孢菇大棚提升工程等9个项目,坐落在**省**市**县,预算评审,送审金额 ****875.18元。不要求来现场勘察。
2(个工作日)
1(个工作日)
2(个工作日)
仅承诺服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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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直选+随机
****公司,****公司,中审****公司,**元丰****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财政性资金
2024-11-04 17:30:00
线上选取
2024-11-05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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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一年内累计2次不****公司选取,评审中心暂停其6个月参与资格,一年内累计4次,终止财政评审业务。2、中选单位收到中选通知书后两个工作日(48小时)内,中选公司安排注册造价师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册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属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和资质证书原件进行身份核验且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签定合同,逾期视为放弃。 3、预算评审项目需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初审,结算评审项目需在现场核实工程量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初审。 4、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后1天之内完成预、结算核对工作,核对完成后1日内出具审核报告。 5、禁止转包、卖包,提供虚假材料。****公司人员参审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且不支付评审费用,并备案打入黑名单处理。6、根据行业服务成果备案要求,中介机构需达到行业规范的条件要求(每个专业不少于3名具备相应资质的从业人员)7、****财政局签订委托评审合同并及时上传,累计两次未及****评审中心暂停其6个月参与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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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手机号码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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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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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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