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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坊原浆处置项目(三次挂牌)罚没**坊原浆处置项目(三次挂牌)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罚没**坊原浆处置项目(三次挂牌)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市 | 挂牌价格 | 0.6075万元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4年10月30日 | 交易方式 | 其他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6:30前提交报名资料并交纳对应标的资产的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公示的照片及资产清单仅供参考,具体标的情况以现场实物为准。标的资产按现状转让及交付,标的资产的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交易及价格。 3、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公告期内到达现场勘查标的资产,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不参与竞价、退回标的资产、阻止交易协议签订、拒付价款及服务费、拒绝后续过户移交以及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否则将视为违约。 4、意向受让方提交报名申请资料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5、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协议;并于交易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扣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以及****交易所指定账户。因最终受让方原因未能按交易协议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及服务费的,即视同违约,转让方有权再次对标的资产进行挂牌交易。 6、最终受让方需按照与转让方签订的交易协议的约定进行标的资产移交,并按照转让方要求对资产进行清理运输。期间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保险、税费等一切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7、在移交清运标的资产期间,应当确保资产存储地点硬件设施不受损害,因最终受让方原因造成标的存储地点的硬件设施以及标的本身的损毁,由最终受让方承担责任。 8、最终受让方超过交易协议约定期限仍未领取标的资产的,转让方不再承担相应保管责任,标的资产的毁损灭失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9、资产移交完毕后,最终受让方在资产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质量、安全、环境影响等问题均由最终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 联系机构 | 宁****交易所(www.****.cn) | 联系电话 | 0951-****019 ****881 | 联系人 | 王婷婷 马娇 | 原文链接地址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