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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投标人:
****委托****负****学校集中寄宿制办学项目(二期)工程(招标项目编号: ****)的招标工作,本项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省)﹒**县》、《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将下列内容补充至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根据****建设厅****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的若干措施(2024年版)》的通知“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银行转账、保险保证、银行保函、担保保函等形式。采用保险保证、银行保函、担保保函等电子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需在投标文件中同步附上线上电子保函原件、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函费用的转账凭证以及保函机构出具的电子发票”。
本招标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招标澄清文件为准。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故不延期,因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提交保证金相关联系方式:保证金管理联系电话及地址:0898-****9867,平台技术联系电话:0898-****3207、****1731,建设银行联系电话:0898-****9845。
附件: 1028****学校集中寄宿制办学项目(二期)工程工程施工招标文件.GZBS 附件: 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