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盈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技改项目

审批
江苏-常州-新北区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3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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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052966B庄可
鲍丙春**省**市**区
**市**区**北路1508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技改项目****
2021版本: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N7724-N7724-危险废物治理
**省**市**区 **北路1508号
经度:119.95778 纬度: 31.96564****环境局
2024-01-18
常环审〔2024〕1号913********052966B001V
2020-04-171720.3
10****
913********052966B******公司
913********958638D******公司
913********78106XM2024-04-30
2024-05-012024-07-31
2024-09-182024-10-30
http://lhintellect.****.com/#/detailPage?tableName=biz_mhgl_gsgg id=183********91139840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同环评一致
不涉及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全厂形成年综合利用处置废液112650吨、年产表面处理剂10000吨及年产稀释剂15000吨的生产能力同环评一致
不涉及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投料、过滤、蒸馏等同环评一致
不涉及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有组织废气主要依托现有厂区废气治理措施,对废气处理设施作一定程度的适应性改造,主要为部分废气收集管线及处置方式的调整。主要调整内容包括以下两方面:①不再区分1#车间和B-7车间含氯与不含氯废气:将原1#车间含氯废气、2#车间废气、B-7车间含氯废气改为同不含氯废气一同收集,经焚烧炉焚烧处理后通过50米高排气筒(1#)排放,原6#排气筒对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冷凝+稀酸吸收+碱吸收+除雾+两级活性炭吸附/脱附)作应急用; ②焚烧装置不再区分1#焚烧炉和2#焚烧炉:将1#车间、2#车间、B-7车间、储罐区废气、废气吸收废水三效蒸发废气经焚烧炉(1#和2#焚烧炉可互相切换)焚烧处理后通过50米高排气筒(1#)排放。 本项目新增废水经厂区3#污水站处理后厂区内回用,不外排。 本项目固废自行焚烧或委外处置,固废处置率100%。已建成
本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企业为进一步优化提升废气处理方式,提高废气收集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将原应急用的部分废气治理设施作为废气预处理装置,改造提升后溶剂回收产生废气经收集后先通过冷凝+稀酸吸收+碱吸收+水吸收+除雾预处理后再通过焚烧炉焚烧处理后排放,原活性炭吸脱附装置仍作为应急使用。 其余建设内容与原环评一致。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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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43.2739 0 43.2739 0 0 43.274 0
99.5154 0 99.5154 0 0 99.515 0
0.4182 0 0.4182 0 0 0.418 0
0.0818 0 0.0818 0 0 0.082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55.341 0 55.341 0 0 55.341 0 /
121.036 0 121.036 0 0 121.036 0 /
19.282 0 17.822 0.1 0 19.182 -0.1 /
12.8793 9.622 6.69 3.9807 0 18.521 5.641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3#污水站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 已建成,依托现有 经监测,3#污水处理站出口,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全盐量排放浓度及pH值均参照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表1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标准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焚烧炉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 已建成,依托现有 经监测,1#排气筒焚烧炉出口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噁英排放浓度均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标准要求;乙酸酯类、苯乙烯、1,2-二氯乙烷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符合《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1标准要求;二甲苯、甲苯、二氯甲烷、甲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要求
2 冷凝+稀酸吸收+碱、次氯酸钠混合液吸收+除雾+活性炭吸附/脱附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已建成,依托现有 9#排气筒处理设施出口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要求
3 稀酸吸收+碱吸收+除雾+光氧离子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已建成,依托现有 14#排气筒处理设施出口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隔声、减振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已建成 经监测,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分类处理、处置固体废物,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危险废物须按《报告书》及相关文件要求全部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已落实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和信息沟通平台,积极回应公众合理环境诉求。****政府及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卫生防护距离有关要求。 已落实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主体及部分公辅工程依托现有工程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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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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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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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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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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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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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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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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