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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土地权利人:
因公共利益需要,****运输局已向我局提出对1宗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函。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经县政府批准,****交通运输局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该地块位于**县东王集镇元邦村、后河村境内,不动产权号为苏(2024)**县不动产权第****869号,地上建筑物面积为3789.9平方米。划拨土地面积为76801平方米,用途为交通服务场站用地,权利性质为划拨。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30日后,土地使用权即由国家收回。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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