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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高**站北航东侧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 项目代码: | **** | |||||||||||
招标人: | 名称:**** | 代理机构: | 名称:**** | |||||||||||
地址:钱江大道2号数字经济产业园C座 | 地址:无 | |||||||||||||
联系人:林健 | 联系人:王强 | |||||||||||||
电话:178****1307 | 电话:189****8577 | |||||||||||||
标段(包)名称: | 高**站北航东侧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 标段(包)编号: | A330********200****0000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公告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高**站北航东侧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答疑澄清文件(二)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7.2.8“定标方法”,原文件为1.票决拟中标人和确定中标人两阶段法。直接票决法,即通过投票,取票数最多且超过半数的为“拟中标人”。若中标候选人票数均未超过半数的,取票数前2名再次票决确定“拟中标人”; 现修改为:2.票决法; 二、原招标文件中最高投标限价4788.9653万元;备注:税前其他暂列金200万元,计入智造路道路工程其他费用中; 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4392.2111万元;备注:含税前其他暂列金190万元,计入智造路道路工程其他费用,暂估价1800(除税)元,计入智造路排水工程其他费用中。 三、投标截止时间由 2024年11月13日9时30分00秒 变更为 2024年11月18日9时30分00秒 。 四、在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加入品牌表,品牌表如下;
五、其他未涉及部分按原文件规定执行。 六、本次答疑澄清文件重新生成的电子招标文件(即后缀为QZCF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本澄清公告附件中下载并及时更新。 **** **** 2024年10月31日 | |||||||||||||
行政监督机构: | 衢****办公室 | 电话: | 0570-****618 | |||||||||||
信息来源: | ****交易中心 | 接收时间: | 2024-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