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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规划局 | 发文日期: | 2024-11-01 |
名称: | 《****人行**方案总平面图》 | ||
文号 : |
2024-11-01 |
公 示
《****人行**方案总平面图》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之规定,该方案须批前公示。其公示期为:2024年11月04日至2024年11月12日,共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利害关系人有权提出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审批部门反映(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并有权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公示期满,将根据公示情况依法按程序报批。
****规划局
2024年10月30日 制
审批部门联系人:陈 智
联 系 电 话:0746-****567
审 批 单 位:****规划局****中心
公示牌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联 系 人:邓先生
联 系 电 话:139****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