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31 21:07
**市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公告
锡经预告字[2022]1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于近期推出下列地块,现将有关事项预告如下:
编号 | 地块名称 | 地块坐落 | 出让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容积率 | 预申请保证金 (万元) | 申请资质 |
**** | 吴都路与华谊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位于**湾科创带内) | 经开区吴都路与华谊路交叉口西北侧 | 112498.6 | 居住用地 | >1.0,且≤2.0 | 300 | 申请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要求(含暂定) |
锡国土(经预)2022-2号 | 清源路与信成道交叉口东北侧地块 | 经开区清源路与信成道交叉口东北侧 | 26518.6 | 居住用地 | >1.0,且≤1.9 | 300 | 申请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要求(含暂定) |
锡国土(经预)2022-3号 | 清源路与观顺道交叉口西北侧地块 | 经开区清源路与观顺道交叉口西北侧 | 43056.2 | 居住用地 | >1.0,且≤1.8 | 300 | 申请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要求(含暂定) |
锡国土(经预)2022-4号 | 锦旺路与**四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 | **区东北塘街道锦旺路与**四路交叉口东北侧 | 60615 | 居住用地 | >1.0,且≤1.2 | 300 | 申请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要求(含暂定) |
锡国土(经预)2022-5号 | **大道与锡澄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 | 堰桥街道**大道与锡澄路交叉口西南侧 | 23293.4 | 商业、办公、居住用地(其中商业、办公核定建筑面积占总核定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小于69%,且增幅不大于1000㎡) | >1.0,且≤2.9 | 300 | 申请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要求(含暂定) |
锡国土(经预)2022-6号 | 凤华路与天丰路交叉口东南****科技城内) | 堰桥街道凤华路与天丰路交叉口东南侧 | 商业、办公、居住用地(其中商业、办公核定建筑面积占总核定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小于60%,且不大于61%) | >1.0,且≤3.5 | 300 | 申请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要求(含暂定) | |
锡国土(经预)2022-7号 | 纵一路与横一路交叉口东南****科技城内) | 堰桥街道纵一路与横一路交叉口东南侧 | 39170 | 居住用地 | >1.0,且≤2.2 | 300 | 申请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要求(含暂定) |
锡国土(经预)2022-8号 | 纵二路与横一路交叉口东南****科技城内) | 堰桥街道纵二路与横一路交叉口东南侧 | 29439.6 | 居住用地 | >1.0,且≤2.2 | 300 | 申请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要求(含暂定) |
锡国土(经预)2022-9号 | 笠泽路与安南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位于**湾科创带内) | **区笠泽路与安南路交叉口东南侧 | 77128.3 | 居住用地 | >1.0,且≤1.6 | 300 | 申请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要求(含暂定) |
锡国土(经预)2022-10号 | 峰影路与闾江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位于**湾科创带创新单元内) | **区峰影路与闾江路交叉口西北侧 | 273732.4 | A区:商业用地;B区:居住用地 | >1.0,且≤1.5 | 300 | 申请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要求(含暂定) |
锡国土(经预)2022-11号 | **路与锡贤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 | **区**路与锡贤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 | 105644.7 | 居住用地 | >1.0,且≤1.9 | 300 | 申请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要求(含暂定) |
锡国土(经预)2022-12号 | 振达钢管厂B****科技城核心区内) | **区全丰路与锡龙路交叉口西北侧 | 12430.1 | 居住用地(定销商品房) | >1.0,且≤3.0 | 300 | 申请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要求(含暂定) |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法律另有规定或有特殊情况者除外)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均可申请参加。被****禁止进入**土地交易市场竞买土地的单位,不具备预申请资格。
二、提交的材料如下(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预申请书、法人单位或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影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公司章程、开发资质证书、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如为境外法人参与预申请的,需按规定提供公证和认证材料,具体可电话咨询。
三、有意向参与上述地块竞买的,于2022年3月23日17:00时前至******服务中心1413室提交预申请书等材料,承诺愿意支付的土地价格;预申请人应提前就该价格与出让人进行衔接,出让人接受该价格的将向预申请人确认资格;预申请人于2022年3月25日17:00时前交纳预申请保证金。
四、在预公告规定时间内,对地块提交预申请并按约定交纳用地预申请保证金的,在该地块正式出让时,可以“现金+保函”的方式补足该地块剩余竞买保证金;预申请人竞得该意向地块后,可按照出让金缴纳比例分期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地块发布正式出让公告时,预申请自动截止。正式公告时间及方式将另行发布,具体内容以正式公告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
**** | **市文华路199号 | 0510-****6069 | 孙丽新 |
**分局 | **市**区东亭南路2号 | 0510-****0092 | 刘晓霞 |
**分局 | **市**区文惠路16号 | 0510-****2059 | 虞琪超 |
**分局 | **市**区青莲路78号 | 0510-****9152 | 华立飞 |
**分局 | **市**区**路9号 | 0510-****1512 | 徐 砾 |
**分局 | **市**区通扬南路280号8楼 | 0510-****1007 | 王荣其 |
经开分局 | ****开发区万新路77号303室 | 0510-****0253 | 任益宽 |
公告网址 | |||
**自然**交易专栏 | http://zrzy.****.cn/zrzyzl/index.shtml | ||
**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 http://jyxt.****.com:7000/inde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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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