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所出资国有企业财务监管和薪酬考核工作,****管理中心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中介审计机构,聘请中介审计机构协助完成对所出资国有企业的财务监督、薪酬考核等工作。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拟采购专业的审计服务,对所出资国有企业财务状况进行监管,主要内容如下:
1、根据****要求,每年度对****所出资国有企业(包含所出资企业的再出资的企业)财务状况进行专项督查审计,审查是否存在违反各项财经制度的情形(每年专项审计工作原则上不低于4次),并提出整改意见;
2、依照****出台的管理办法对所出资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及执行情况进行审核,出具意见;
3、除专项督查审计外,每年依据区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评细则,结合所出资国有企业上年度财报对所出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含职业经理人)进行测算并出具意见;
4、辅助****处理财务工作;
5、********事务所额外开展工作的,事务所应配合****对特殊情况进行处理。
二、中介审计机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成立****事务所(截止2024年10月1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
2、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未被行政部门处罚;具有开展项目所必需的专业团队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
1、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2、相关资质证****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事务所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报名意向书);
3、单位情况简介及联系方式;
4、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则视为无效材料。
四、审计服务费用
服务期: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审计服务费用:人民币陆万元(¥60000.00元)。****服务所支出的成本费用,由其自行负担。
五、报名材料提交时限、地点
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意向单位,将报名材料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材料需注明“与原件一致”),一并装入密封信封或档案袋内,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于2024年11月14日18:00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递交至****,逾期送抵的不予受理。
六、评判标准和方法
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意向单位达到3家(含)以上时,********政府政务网将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择日采取现场摇号方式从中随****事务所作为本次中选的中介审计机构,协助****完成对所出资国有企业的财务监督、薪酬考核等工作。****将在**区政务网上对中选机构进行公示。
七、其他要求
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意向单位少于3家时,本次则不确定候选单位,将另行开展比选活动。
中选的机构应于公示期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联系****签订合同。
联系地址:**市**区**路88号**1号楼915室
联系电话:****1726 联系人:黄先生
****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