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佳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26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搪玻璃反应釜设备采购(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01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受****的委托,就****年产4.26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搪玻璃反应釜设备采购(二次)在****公开询比,****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项目名称

****年产4.26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搪玻璃反应釜设备采购(二次)

项目编号

****

成交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

****

响应报价

****900元

公示期:自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4日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省招标投标信息(www.****.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www.****.cn)发布。

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询比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询比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0155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