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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的委托,就****年产4.26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搪玻璃反应釜设备采购(二次)在****公开询比,****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项目名称 | ****年产4.26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搪玻璃反应釜设备采购(二次) |
项目编号 | **** |
成交候选人 | |
供应商名称 | **** |
响应报价 | ****900元 |
公示期:自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4日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省招标投标信息(www.****.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www.****.cn)发布。
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询比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询比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