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及选煤厂**项目(150万吨/年)补充部分环境影响评价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委托,就********煤矿及选煤厂**项目(150万吨/年)补充部分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日9时00分,本项目已完成评标工作,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及排序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元) | 项目 负责人 | 服务 期限 | 质量标准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1名 | **** | 950,000.00 | 孙宇昕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评估工作结束 | 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法律法规、规范规程的合格标准,通过环保审批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并取得环保审批部门对建设项目所给予的批复文件。 | 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 |
第2名 | ****研究院****公司 | 980,000.00 | 南少杰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评估工作结束 | 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法律法规、规范规程的合格标准,通过环保审批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并取得环保审批部门对建设项目所给予的批复文件。 | 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 |
第3名 | ****集团****公司 | 1,020,000.00 | 秦红正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评估工作结束 | 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法律法规、规范规程的合格标准,通过环保审批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并取得环保审批部门对建设项目所给予的批复文件。 | 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 |
二、公示期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日,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1月4日。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由授权委托人签署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其他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招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序第1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路10号
联系人:李守元
电话:0467-****46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王瑶、刘晨菲
电话:0451-****4705
电子邮件:****@126.com
业务监督:****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4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