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高新区汽车产业园配套提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游学路东段、游学路西段、**路“打捆”工程(项目名称)监理/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高新区汽车产业园配套提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游学路东段、游学路西段、**路“打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开发区****改革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预算+专项债券(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开发区****改革局****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市高新区内;
2.2 项目规模:游学路东段:**道路长约220米,宽约27 米。游学路西段:**道路长约271米,宽约20米。**路:**道路长约313米,宽约20米。本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游学路东段、游学路西段以及游**路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园区配套道路及管网基础设施。
2.3 项目投资额: 估算总投资约2490.94万元。
2.4 监理服务期:**高新区汽车产业园配套提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游学路东段:施工工期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高新区汽车产业园配套提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游学路西段:施工工期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高新区汽车产业园配套提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路:施工工期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以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施工阶段 (包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工程保修阶段)的相关监理服务和其后的缺陷责任期内的相关监理服务。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合同总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类监理业绩。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证书,无(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前述要求的即具有投标人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02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11月 27日09时30分00秒,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www.****.com),凭CA数字证书网上报名,逾期未报名的投标企业将不能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的企业请按**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www.****.com)相关的说明完成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4.2 招标文件按系统要求获取,潜在投标人网上投标报名成功后,请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www.****.com),凭CA数字证书网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同4.1条中的投标报名时间,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1月27日09时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和**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建设局
地 址:**市**市**大道南三段
电 话:028-****1917
传 真:/
邮政编码:/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路东一段 124 号
邮 编:618000
联 系 人:林老师
电 话:0838-****817
传 真:0838-****817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高新区观东三街158号(德商﹒天境30楼05室)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曹老师
电 话:028-****3993
传 真:028-****3993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4年11月01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