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省法律人才专家库成员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4-11-01 |
根据《**省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决定公开遴选**省法律人才专家库成员(以下简称“专家库成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人民政府****司法厅门户网站发布)。
一、遴选对象
符合遴选条件的精通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地方立法、法治政府建设、社会治理、法学理论、法律实务、涉外法治等,熟悉经济发展、安全稳定、公共管理、教育科学等领域工作的专家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
二、遴选条件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热心社会公共事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二)受过系统的法律教育或相关领域专业教育,具备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或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教师、研究人员,应当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3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法律实务工作者,应当持有律师执业证或者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并办理过具有较大影响的涉法事务;
(四)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法律实务工作者还应当未受到过主管****行业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熟悉省情、社情、****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有为党委、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的丰富经历;
(六)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
三、报名方法
采用信函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11月20日18:00时。
****人民政府****司法厅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下载《**省法律人才专家库成员报名表》,如实、准确填写,粘贴1寸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并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履历、职称证书和能够证实符合担任专家库成员资格条件的其他资料、证书、研究成果等复印件。
报名者须提交《**省法律人才专家库成员报名表》及上述相关资料,纸质文件2份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超过报名期限寄发的不予接收。
纸质文件报送渠道(邮寄):**市**区上翔街24号(司法厅﹒****办公室),邮编:610015。电子文档报送渠道(邮箱):****@126.co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罗开兵 028-****2142
四、遴选程序
(****办公室收集汇总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职称、任职资格、工作成果、奖惩等情况进行审查核实,并根据需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办公室结合审查核实情况,综合考虑选聘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业界的权威影响以及个人职业操守,并考虑地域范围、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行业比例和专业需求等因素,择优拟定专家库候选人员建议名单;
(三)候选人员名单经审定后,在有关媒体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办公室纳入**省法律人才专家库,并向社会公布专家库成员名单。
五、遴选人数
遴选专家库成员60人。
六、其它事项
(****省委、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省法律顾问从专家库成员中遴选,由省委、省政府颁发聘书,聘期3年。
(三)报名者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请托贿选。出现上述情况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四)本公告由****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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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