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印发《**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2019]53号)、****办公室、****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市委办〔2020〕10号)文件的要求,现将陶朱街道24-507号用地土地征收社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拟征收地点
**市陶朱街道联合村、张乐社区
2.项目名称
陶朱街道24-507号用地土地征收
3.拟征收单位
****政府****办事处
4.项目概要
该地块土地总面积2.7515公顷,其中2.3695公顷权属归陶朱街道联合村、0.3820****社区。
经勘测,****政府征收联合村、张乐社区土地总面积 2.7515 公顷,其中2.7513公顷为农用地(水田0.5357公顷,旱地0.0005公顷,茶园0.3453公顷,其他园地0.4284公顷,乔木林地0.1322公顷,其他林地0.2128公顷,农村道路0.0783公顷,坑塘水面0.5296公顷,沟渠0.2053公顷,养殖坑塘0.2306 公顷,田坎0.0526公顷),0.0002公顷为****基地0.0002公顷)。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本方案实施范围内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实施是否支持;
(2)项目实施对您生活的影响;
(3)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4)项目实施是否影响您的利益,有何诉求;
(5)对本方案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公示说明
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于2024年11月7日止;本次公示意见可通过电话及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社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0575-****0137
电子邮箱:****@qq.com
****政府****办事处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