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1月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审批
四川-南充-西充县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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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4-11-01
文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2024年11月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4-11-0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1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14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17-****223

通讯地址:**县南台街道星****生态环境局)

邮编:637200

2024年11月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蓬深22钻井工程

南西环审〔2024〕11号

2024年11月1日

关于蓬深22井钻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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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