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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关心项目建设的社会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了解项目情况,对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公司
通讯地址:**市鹿**南汇街道**大道悦尚大厦1幢室1404室南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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