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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数据,对我市有项目检查信用打分的项目负责人按《**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实施方案》进行评价,现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4日16时),请各主管部门、企业于公示期内完成信息核对及异议申诉工作。
相关要求:
1.项目检查信用分问题,请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后并将结果书面上报我局。
2.公示信息与系统数据不一致的,企业可通过申诉模块上报申诉内容,并附相关印证材料。
3.企业应提供真实、合法、有效信息,如因企业自身因素导致信用评分无效的,不予以补录、勘误。
联系人:曹龄媚、翁佳俊 联系电话:0579-****5125
附件: 附件 2024年**市第十批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公示.xls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