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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健康评价是实现河湖长制全面强化、标本兼治、打造幸福河湖的重要工作。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可为各级河湖长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履行河湖管理保护职责提供参考,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保障。
根据《水利部河长办关于开展2021年河湖健康评价工作的通知》和《水利部河长办关于印发〈河湖健康评价指南(试行)〉的通知》(第43号)要求,2024年**区对流域面积50-1000平方公里的13条河流、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的24条河流进行了健康评价工作,经组织专家审查,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形成**区大直河、思令江、充包江、那丽河等37条河流河湖健康评价报告。****政府审定,现将**区大直河、思令江、充包江、那丽河等37条河流河湖健康评价结果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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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