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运粮河整治工程(含汛鲍河整治工程射阳段)质量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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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运粮河整治工程(含汛鲍河整治工程**段)质量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运粮河整治工程(含汛鲍河整治工程射****水利厅以苏水许可〔2024〕259号文、****水利局以盐水计〔2024〕1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项目法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质量检测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县千秋镇、**农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1、**县运粮河整治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河道疏浚21.85千米,岸坡防护3.15千米;拆(新)建沿线建筑物3座等。运粮河整治工程等别为Ⅲ等,运粮河闸上主要建筑物级别4级、闸下主要建筑物级别2级。项目总投资额6693万元 。

2、汛鲍河整治工程**段主要建设内容:疏浚河道3.05千米,****泵站1座等。工程等别为IV等,河道及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汛鲍河整治工程**段境内投资额276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县运粮河整治工程(含汛鲍河整治工程**段)所有批复工程内容的项目法人委托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含桩基检测)。对应建设投资金额:约22.47万元(其中**县运粮河整治工程20.03万元,汛鲍河整治工程**段2.44万元)。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约400天。计划于2024年12月进场,根据工程建设及各阶段验收进度要求及时开展质量检测并编制检测计划和报告,直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甲级、混凝土工程甲级、量测甲级、金属结构甲级、机械电气甲级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19年1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等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未明确合同签订日期的业绩不予认可)。

(3)财务要求:/。

(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登记)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证书(提供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为牵头人单位人员。

(5)其他人员要求: /

(6)投入的设备要求:/。

(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和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未****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

②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不得存****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

③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④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与本标段对应工程建设的施工、设计、监理、设备制造(供应)、项目法人等任何一方不得隶属同一经营实体。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和分工。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1)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2024 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本项目为网上获取,不接受现场获取、传真获取等其它方式。

(3)方式:投标人须在本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①单位介绍信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需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地址);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证明;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以上均应使用扫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电子邮箱****@qq.com。

(4)售价:免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时间:2024年11月30日8:30至9:00;

5.2递交地点:****水利局七楼会议室(**县城**东路百盛花苑1号);

5.3开标时间:2024年11月30日9:00;

5.4接收单位:****。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

5.信用等级

/

6.项目负责人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7.其他人员

/

8.投入的设备

/

9.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11.社会保险

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12.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13.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4.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 22.47 万元(含桩基检测费,其中**县运粮河整治工程20.03万元,汛鲍河整治工程**段2.44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和分项投标限价的投标均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1.商务:3分;2.单位业绩:2分;3.服务实施方案:47分;4.投标报价:27分;5.项目负责人素质:4分;6.**配置:17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4

(1)

商务评分标准

检测单位资信

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体系认证,每通过一个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加1分,最多加3分。(提供体系认证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3

单位业绩评分标准

检测单位业绩

投标人近5年内(2019年1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万元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业绩的,每有1项得1分,最多得2分。

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上述证明材料须能体现业绩金额等关键评审因素,如不能体现,可补充提供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合同协议书未明确合同签订日期的业绩不予认可。

2

2.2.4

(2)

服务实施

方案

检测工作大纲

检测工作大纲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得10分,有缺陷扣0.1~3.0分,无表述不得分。

10

检测计划

检测项目、内容齐全,检测计划重点突出得9分,有缺陷扣0.1~2.7分,无表述不得分。

9

检测程序等

检测程序、内容、方法、检测频率、检测手段、检测资料及分析报告、最终报告的形成满足规范要求,可行性、针对性和可靠性强得10分,有缺陷扣0.1~3.0分,无表述不得分。

10

保证措施

检测及技术服务工作的各项保证措施(包括保证检测精度的技术措施、检测进度计划及保证检测进度的措施、检测工作质量与服务保证措施、技术服务支撑条件、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等)齐全完善得10分,有缺陷扣0.1~3.0分,无表述不得分。

10

合同管理、资料归档制度

合同管理、资料归档制度完善的3分,有缺陷扣0.1~0.9分,无表述不得分。

3

合理化建议

投标人对本项目质量监督检测工作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得5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表述不得分。

5

2.2.4

(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 24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2.偏差率每低一个百分点,在24分的基础上加1分,最多加3分;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 2 位小数,最低得分为零分。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27

2.2.4(4)

项目负责人素质评分标准

项目负责人业绩

(1)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2)项目负责人近5年内(2019年1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20万元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业绩项目负责人的,每有1项得2分,最多2分。

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上述证明材料须能体现业绩金额、项目负责人姓名等关键评审因素,如不能体现,可补充提供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合同协议书未明确合同签订日期的业绩不予认可。

须提供2024年3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4

**配置评分标准

人员配置(除项目负责人以外)

(1)专业(岩土、混凝土、量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齐全且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满足工作需要得6分;每少一个专业扣1.2分,扣完为止。

(2)项目组人员,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有1人得2分,具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的,每有1人得1分,最多得6分。

提供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

须提供上述人员2024年3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12

仪器设备

主要试验检测仪器及专用设备(混凝土回弹仪、钢筋扫描仪、多功能电动击实仪、基桩动测仪、GPS测量仪、超声波探伤仪、涂层测厚仪)能满足本工程质量检测业务需求的得5分,每缺1项扣1分,最多扣至0分(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仪器有效期内的检定/校准证)。

5

合计

100

8.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水利局,联系方式:0515-****8015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 “ 射 阳 县 人 民 政 府 水 利 局 官 网(/col/col30917/index.html)”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县百盛花苑一号7楼

联 系 人:洪女士

联系电话:187****2386

招标代理单位:****

地 址:**市**区花神大道23号10号楼3楼1038室

联 系 人:张晓磊 王 杨 张玉清

电 话:025-****0485 173****8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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