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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11月4日我局受理了****利用水泥窑**化协同处置氰化尾渣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15日(10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利用水泥窑**化协同处置氰化尾渣技改项目 | **市**市崔庙镇邵寨村 | **** | ******公司 | 2024年11月4日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联系电话:0371-****1236
通讯地址:****原区(县)西流湖街道;**西路图强路交叉口向北100****中心(三楼建设项目和社会服务综合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