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涟水县南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南集农牧种养试验单元农田尾水循环利用工程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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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县南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南集农牧种养试验单元农田尾水循环利用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县南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南集农牧种养试验单元农田尾水循环利用工程。****农业农村厅以苏农复〔2024〕37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县南集镇境内。建设工期:60日历天。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024年度**县南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南集农牧种养试验单元农田尾水循环利用工程:一体化增压泵1座;太阳能抽水泵4座;B=5m中沟疏浚2.69公里;B =8~10m中沟疏浚0.27 公里;B=1.2m,b=1.2m,h=1.0m矩形渠0.635公里; PE管道1项;Φ60cm×6m农门6座;1.2×1.0m渠涵5 座;Φ80cm×6m节制闸4座;50m蓄水沟护砌3 座。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县南集镇境内。

3. 投标人须知(采取资格后审)

3.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质类别等级: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证书(投标人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必须达标)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如拟派遣的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则一级建造师必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水安B类)证;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00万元类似工程施工经历【类似工程指:水利水电工程、高标准农田项目、小型水利重点县、灌区改造、土地整治项目、补充耕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等,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3、****委员会出具的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

3.5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他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被中标公告或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提供原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投标人出具的除原发包人出具证明的工程外无其他任何在建工程的承诺书,时间均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d)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3.6项目经理、(如有委托)被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具有投标单位签署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2024年7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清单;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的,授权委托人不作要求。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评标结束后,若发现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5年内(从本标段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报请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投标法弄虚作假情形来予以处罚)。

3.8****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

3.9****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3.10投标人及拟任项目经理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3.11投标人近2年内(从本标段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不得存在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以行政处罚决**期文件为准);

3.11投标人近2****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的情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日期文件为准);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拟投标单位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9 日登录**市公共**交易网,在网站首页右侧点击“投标人”→使用 CA 锁登录系统,点击“交易乙方”→点击“招标公告”→点击“农田土地”→找到所投项目→点击“下载文件”。

注:拟投标单位须办理**市公共**交易网电子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投标,CA 办理程序及资料详见:**市公共**交易网。(CA证书办理点:**市**路16****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孙女士,电话:****511606。投标单位CA证书激活地点:**市**路16****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联系人及技术支持:陈先生,电话:0517-****6058)。

4.2 投标工具软件使用费 100 元及手续费 5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4年 11 月 20 日14时00分。

5.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5.3开标地点:****交易中心三楼“不见面开标”开标五室。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cn/找到“工程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5.4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6. 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 成先生 王

电 话: 0517-****0667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张工

电 话: 199****7884


2024年 11 月 4 日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pdf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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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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