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公路(**至**北段)PPP项目110kV藤狮线#035-#041段、110kV江中林线#266-#273段、110kV下林线#234-#238段电力线路迁改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公路(**至**北段)PPP项目110kV藤狮线#035-#041段、110kV江中林线#266-#273段、110kV下林线#234-#238段电力线路迁改工程项目
地点:项目位于**壮族自治区**市**濛江镇莲垌村,其中110kV藤狮线#035-#041段:起点坐标(110度48分34.956秒,23度27分27.985秒);终点坐标(110度48分15.363秒,23度27分44.732秒)。110kV下林线#234-#238段:起点坐标(110度48分38.931秒,23度28分25.036秒);终点坐标(110度48分57.555秒,23度28分2.814秒)。110kV江中林线#266-#273段:起点坐标(110度48分17.573秒,23度29分4.521秒),终点坐标(110度48分58.048秒,北纬23度28分9.017秒)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改造110kV藤狮线#035-#041段:在原#036小号侧10米处线下方新立一基耐张塔N1(原#036拆除) 跨越在建高速公路后,前行535米处新立一基耐张塔N2,在再其原#038大号侧14米处线下方新立一基耐张塔N3(原#038拆除)与原线路接通恢复线路。本项目改线路径总长约2.312km(其中**N1~N3段路径长约0.782km,重新调整原#035~**N1和**N3~原#041段导、地线弧垂路径长约1.530km)。
改造110kV下林线#234-#238段:在原#236大号侧5米处线下方新立一基耐张塔V1(原#236拆除)跨过在建高速公路,线路路径左转前行369米处新立一基耐张塔V2(原#237拆除)与原线路接通恢复线路。本项目改线路径总长约1.847km(其中**V1~V2段路径长约0.369km,重新调整原#234~**V1和**V2~原#238段导、地线弧垂路径长约1.478km)。
改造110kV江中林线#266-#273段:在原#267小号侧11米处线下方新立一基耐张塔U1(原#267拆除),线路路径右转前行624米处新立一基耐张塔U2,继续前行621米处新立一基建耐张塔U3在K11+160米处跨越在建高速公路主线,避开高速公路红线后,在再其原#272右侧新立一基耐张塔U5(原#272拆除)与原线路接通恢复线路。本项目改线路径总长约2.264km(其中**U1~U5段路径长约1.766km,重新调整原#266~**U1和**U5~原#273段导、地线弧垂路径长约0.498km)。
拆除工程:
①拆除藤狮线原#036、#037、#038塔,拆除藤狮线导、地线长0.7km。
②拆除下林线原#236、#237杆塔,拆除下林线导、地线长0.3km。
③拆除江中林线原#267、#268、#269、#270、#271、#272杆塔,拆除江中林线导、地线长1.7km。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2月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汤工
联系电话:199****6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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