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市**区R2022-001地块季度企划营销服务 2024-11-04 一、询价项目 **市**区R2022-001地块季度企划营销服务。 二、主要采购内容 (一)负责2024年11月-2025年1月期间项目全程广告设计及推广过程中所运用的物料(如视频脚本、公众号排版)等的创意设计、活动创意等。 1、项全程宣传推广,包含文案、平面广告设计、视频类脚本创意等; 2、项目价值塑造,营销推广思路、各阶段推广计划、价值点综合提炼; 3、各项宣传媒介及物料的创意、项目VI的设计与运用、画面创意设计; 4、针对项目节点和产品,根据分阶段推广思路,兼顾全盘营销的形象调性; 5、项目推广全程视频等其他广告创意脚本,并提供视频剪辑服务; 6、公众号运营,包括文案编写、画面设计; 7、上述所有创意或设计的执行,必须对其制作品质和执行效率及出街风险把控履行监控职能; (二)除以上内容、任务外,凡与本项目企划营销推广有关的文案、平面设计及视频制作等均属于本次询价采购服务内容,投标人需自行考虑,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三、服务期:3个月,2024年11月-2025年1月(具体服务开工时间以发包人签发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四、质量要求:合格并符合招标人要求。 五、投标单位资质及要求: (一)具有合格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服务过房地产项目的成功营销策划经验,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特别提醒:业绩合同原件需随身携带至开标现场备查,未携带原件或因携带原件不全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限价为9万元。投标总价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函中注明开票税率,若签订合同时或结算时开票税率增加,不含税价不变,税款不予调整,超出报价中约定的税金部分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若签订合同或结算时开票税率降低,不含税价不变,税款按实结算。 七、投标文件的编制及装订 1、投标文件由:①资格审查文件、②商务报价文件共二部分组成; ①资格审查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有)、业绩证明材料;②商务报价文件含投标函、报价清单;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准备叁份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分二册密封。第一册为“资格审查文件”,第二册为“商务报价文件”,投标文件的第一册、第二册应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标明“第一册 资格审查文件”、“第二册 商务报价文件”。 4、投标文件的 “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报价文件”各自装订成册。特别提示:“商务报价文件”必须单独装订和封装,不得出现在“资格审查文件”之中。 八、确定方式 1、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须于2024年11月7日16时前将招标文件费的转账截图、联系方式、所报项目名称、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qq.com报名,邮件标题命名为“公司名称+R2022-001地块季度企划营销服务”。凡未按要求报名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200元/投标人,售后不退。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招标文件费缴纳方式:转账 户名:****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支行 账号:111********00403190 注:转账必须备注项目名称+费用类别+投标单位名称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上午10:00,递交方式现场送达或者邮寄(邮寄的以签收时间为准),地点为:****花园****指挥部310室。 4、评标办法:合理最低价中标。****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或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5、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中标单位需承担本次招标的代理费用2000元。 九、考核及付款方式 1、招标人提取[每月服务费的 20%]作为月度绩效服务费;招标人对中标人的工作按月进行考核,如月度考核评分低于80分,扣除绩效50%;如评分低于70分,全额扣除绩效,该绩效费用作为违约金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仅支付月度基本服务费用。如考核合格或部分扣除绩效费用的,该部分费用(月度绩效服务费或剩余费用)在下期应付费用时一并支付;考核标准明细详见附件月度绩效考核表。 2、招标人【次月10日】前对中标人当月的工作成果进行评估,经验收中标人的设计及服务内容符合招标人要求后,招标人于【30】个工作日内将上月服务费支付。招标人付款前,中标人需提供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服务报告及付款申请单,且服务报告需经招标人签字确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ncd-group.com/)”网站是本项目招标公告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一、如有疑问,请拨打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189****5370 联系人:张工 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投标函、报价清单、月度绩效考核表 **** 2024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