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诊疗能力提升项目——信息类设备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信息安全设备/其他信息安全设备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04日 17:44 |
预算金额 | ¥153.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乙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5838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鲁谷路3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老师 010-****8877-5632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乙 010-****5838 | ||
附件: | |||
附件1 | HW1662-单一来源采购公示.docx | ||
附件2 | HW1662-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pdf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诊疗能力提升项目——信息类设备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本项目所采购的产品作为****医保业务相关的底层IT支撑,目的是建设医保超融合集群系统,实现高可用功能,为医院提供稳定的、可靠的医保业务环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5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眼科医院现有医****公司承建,本次升级改建需要将原有医保数据迁移至新购集群设备中,并重新部署医保系统业务组件,全院医保业务尤其门急诊挂号缴费不得长时间停滞,新旧系统切换需要做到无缝连接以保证医保数据完整性以及门急诊医保业务稳定运行,此部分工作也是其他供应商无法完成的。鉴于以上情况,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须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项目。
附件:专家论证意见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万丰路316号B座3层B3-01单元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04日 至 2024年11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11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2024年11月11日16:00(**时间)之前以实名(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馈。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地址:**市**区鲁谷路33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010-****8877-5632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政府采购管理一处
联系地址:**市**区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
联系电话:010-****2049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
联系方式:王乙 010-****5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