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船政校区学术讲坛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5日15点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船政校区学术讲坛项目
预算金额:29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9万元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 | 品目预算(元) |
1 | 会议显示系统 | 1 | 套 | 3LCD显示技术,液晶板尺寸≥0.64英寸等; | 68,000 |
2 | 电容式会议话筒 | 1 | 台 | 具备超心型指向特性等; | 2,358 |
3 | 彩屏会议代表单元 | 4 | 台 | 具备≥2.8英寸的彩色触摸屏等; | 13,872 |
4 | 一拖二无线手持麦克风 | 2 | 套 | UHF频段、PLL2通道无线会议接收机,采用640-690MHz频率进行覆盖等; | 7,800 |
5 | 一拖四无线桌面麦克风 | 2 | 套 | 一拖四无线麦克风,采用1U金属机箱,内建双频道接收模块,坚固、耐热,可隔离谐波辐射干扰等; | 19,728 |
6 | 天线放大器 | 1 | 台 | 适用频带范围:400-950MHz等; | 5,865 |
7 | 调音台 | 1 | 台 | 不少于10路话筒、4组立体声输入、1组辅助返回输入、1组录音输入等; | 6,800 |
8 | 反馈抑制器 | 1 | 台 | 具备≥2寸TFT彩屏,可在主界面显示陷波器开关、频移量、均衡开关、当前用户模式、系统上锁情况等状态信息,并带有双排9段电平指示灯等; | 5,500 |
9 | 音频处理器 | 1 | 台 | 采用高性能专业音箱处理器技术,采样率不劣于96k/24bit等; | 6,500 |
10 | 专业功率放大器 | 2 | 台 | 智能控制强制散热设计,风机噪音小,散热效率高等; | 11,600 |
11 | 线性阵列音柱 | 4 | 支 | 配置不少于4个4.5"全频单元等; | 14,000 |
12 | 中央控制系统编程软件 | 1 | 套 | 软件须内嵌于中央控制系统主机设备,具备系统控制逻辑、处理等功能等; | 19,000 |
13 | 云平台中央控制主机 | 1 | 台 | 1U机箱可安装于标准机柜等; | 29,617 |
14 | HDMI高清一体矩阵(8进8出) | 1 | 台 | 支持无缝快速切换,输入端口≥4*HDMI,输出端口≥4*HDMI等; | 5,900 |
15 | 无线控制终端 | 1 | 台 | 屏幕尺寸:≥11英寸 2.5K超清全面屏,120Hz高刷新率等; | 2,490 |
16 | 强/弱电管理继电器 | 1 | 台 | 负载能力单路功率≥2000W,总功率≥16000W等; | 3,385 |
17 | 智慧控制器 | 1 | 台 | 智慧控制≥8路等; | 5,300 |
18 | 机柜 | 1 | 台 | ≥32U标准机柜; | 3,490 |
19 | 交换机 | 1 | 台 | 千兆电口≥24个,千兆 SFP光口≥4个;Console口≥1个等; | 5,820 |
20 | 专业音视频系统辅材 | 1 | 批 | 包含专业音视频系统网络跳线、专业音频线、话筒线、HDMI音响连接线、音视频系统电源连接线、等专业音视频系统辅材配件; | 4,000 |
21 | 综合布线 | 160 | m2 | 常规网络点位覆盖,包含网线、PVC管材、水晶头、网络面板、理线架、桥架等辅材与配件;各类线槽(明装、暗装)的辅材、配件以及开槽、修复、安装等 | 16,000 |
22 | 讲台 | 1 | 张 | 饰面:材料为一级实木木皮贴面,经过防虫防腐处理,耐磨性好,纹理清晰自然,色泽一致,接口自然平整等; | 1,295 |
23 | 条桌1 | 12 | 张 | 饰面采用优质**度颗粒板等; | 8,520 |
24 | 条桌2 | 23 | 张 | 饰面采用优质**度颗粒板等; | 14,030 |
25 | 会议椅 | 83 | 张 | 靠背和扶手:PP工程塑胶框,纯原生海棉,透气网布,靠背链接处采用铝合金铸件等; | 9,13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 ****财政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3) 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财政厅 ****民政厅 ****联合会印发的《****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
(4)《****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厅****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 号)的规定。
(5)《****财政局****财政厅****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榕财采〔2020〕2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3.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或资格承诺函;
3.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或资格承诺函;
3.4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资格承诺函;
3.5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资格承诺函;
3.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资格承诺函;
3.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者提供资格承诺函。(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或者提供资格承诺函。(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或者提供资格承诺函。(5) 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或者提供资格承诺函。(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或者提供资格承诺函。(7)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截止后,评标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注: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15中“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的规定。
注2: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上述3.1资格标准中第3.1.2条至第3.1.6条的相关材料。说明:①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4日至2024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方式:(1)未在规定时间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报价资格。(2)投标文件可至现场报名领取,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3)投标人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15点00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5日15点00分(**时间)
地点:**市**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1.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1.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2、质疑与投诉
2.1质疑
2.1.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1.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1.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方式;
(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办公室;
(3)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0591-****3306、****3307;
(4)接收质疑函的通讯地址:**市**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2.2投诉
2.2.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规定,“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
4、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招****银行账号
开户名:****
开户行:****银行****支行
账号: 3500 1610 0070 5253 0977
5、项目经理:经办人(张林丽、郑莹莹、林锟/0591-****3306、****3307) 、负责人(黄丽婷、张秋英、应俊/0591-****330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联榕路8号
联系方式:郑彩霞/0591-****03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张林丽/0591-****3306、****3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林丽
电 话:0591-****3306、****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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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