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局集团公司九江桥工段无人机套装采购项目(二次) 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04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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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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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桥工段无人机套装采购项目(二次) 结果公示

****公司**桥工段无人机套装采购项目(二次) 结果公示

各投标人:

****公司**桥工段无人机套装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于2024年11月4日,在**完成了该项目的谈判。现将该项目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成交候选人

01

**桥工段无人机套装采购

****

公告期为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7日。在公告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或认为采购结果不符合国家法律法****集团有限公司管理规定行为的,可****集团有限公司**桥工段提出异议。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违反以上规定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受理异议电话:

****集团有限公司**桥工段:138****0266

电子邮箱:****@qq.com

****桥工段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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