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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优质服务示范机构评审工作的通知》(惠市卫函〔2024〕370号)和《**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优质服务示范机构创建工作方案(第二版)》要求,经机构自评申报、县级评选推荐、市级现场评审,拟评选**市新睿****公司****中心)、**市浩****公司(金****中心)、**市****公司****中心)3家机构为“**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优质服务示范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11月11日
受理部门:****老龄健康与人口家庭发展科
联系电话:075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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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