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30日,****法院分别作出(2024)鲁1325破申5号、(2024)鲁1325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分别裁定受理****(以下简称:****公司或债务人)、******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债务人)的破产重整申请,并2024年8月2日分别作出(2024)鲁1325破1号、(2024)鲁1325破1号民事决定书,依法****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债务人),****公司****公司破产重整事务。
****公司市场价值,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权益,提高债权人的清偿比例,引进具有实力的重整投资人。为公平、公开、公正的引入重整投资人,现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管理人决定采用公开遴选的方式,面向**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募须知
(一)本招募公告对全体有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招募到意向投资人则终止招募。
(二)本公告中的相关信息仅供意向重整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如需了解债务人审计评估情况、债权确认情况、销售情况、财税状况等情况,或决定对债务人进行尽职调查的,需向管理人申请以明确所需了解的信息范围。调查企业保密信息须按本公告规定缴纳保证金及作出保密承诺。
(三)因******酒店有限公司为****全资企业,故报名重整****应一并对******酒店有限公司予以重整,相关细节与管理人对接。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一)债务人概况
****成立日期于2017年04月0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325MA3DEMGE72,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旅游开发、服务;休闲旅游;旅游景区规划设计、开发、管理;特色小镇开发;酒店管理;会议会展服务;停车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市场营销策划;文化艺术品创作、推广、销售(不含文物);旅游纪念品销售;特色农产品销售;预包装、散装食品销售;景区内旅游客运及相关配套服务;文化旅游产业项目投资运营管理;文化旅游商品研发和销售;园林古建筑设计、研究、建造与管理;餐饮及住宿服务;物业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酒店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09月1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325MA3N825201,注册资本200万元,****公司****公司,****酒店管理;住宿、餐饮、停车场服务;棋牌、茶室、健身休闲娱乐服务;票务代订服务;承办会议及商品展览展示活动;商务信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食品、烟(不含批发)酒、饮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资产及负债情况
截至法院****公司破产重整之日,****公司资产合计****60566.96元,负债合计****02183.12元,资产负债率102.88%(最终以审计评估结果为准)。
截至****酒店公司破产重整之日,****公司资产合计****884.90元,负债合计****0178.94元,资产负债率680.74%(最终以审计评估结果为准)
(三)债务人负债情况
根据**大宇房地产****公司出具的鲁大宇评报字【2024】088号《评估报告书》,****公司的全部资产评估价值合计****51621.98元。经****公司债务清理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公司债务约1.4****法院裁定为准)。
根据**大宇房地产****公司出具的鲁大宇评报字【2024】089号《评估报告书》,****公司的全部资产评估价值合计****229.23元。****酒店公司债务清理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公司债务约1338****法院裁定为准)。
五、债务人重整价值
****公司主要资产是**省临****办事处****社区****水库****酒店,占地约40余亩,地理位置优越,风景优美,区位优势明显。****公司****酒店公司进行重整,可使债务人价值最大化,让所有债权人共享收益,提高债权人的清偿率,减少债权人的损失,提高就业率,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六、招募方案
招募流程分为报名、获取招募文件、尽职调查、投资人与管理人磋商、制定并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债权人会议表决、法院批准、执行八个阶段,详述如下:
(一)报名阶段
投资人应于报名截止日前提交报名材料(投资人报名视为投资人同意接受本公告的所有内容),并缴纳意向保证金,具体说明如下:
1. 投资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商业信誉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拥有与债务人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公司能持续经营,具有酒店管理、相关经营管理经验者优先;
(3)重整投资人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4)债务人现有职工91****酒店公司),****酒店服务工作的员工,意向投资人应当优先留用有意愿继续在债务人处工作的职工;
(5)意向投资人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不良者,管理人有权利认定意向投资人不具备重整投资人资格。
2. 报名材料:
需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及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密封递交:
(1)投资意向书
(2)主体材料
Φ 法人、非法人组织
① 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③ 现行有效的企业章程加盖公章;
④ 决策机关作出的参与本次重整招募的决议文件;
⑤ 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及证明文件(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
Φ 自然人
①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名;
② 个人情况介绍及证明文件(投资项目、投资成果等)。
自然人、企业法人、合伙企业或其他组织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事务所的指派函;
(3)资信材料:
① 投资人近三年及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资产、负债、主营业务收入、总利润、净利润、现金流量等);
② 意向保证金支付凭证。
(4)其他证明经营管理能力的材料;
(5)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件、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3. 意向投资人应于报名截止期限届****银行账户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整)人民币的意向保证金。
4. 报名期限:自公告发出之日至2024年11月18日截止,如截止时间发生变化,以管理人另行公告或者书面通知为准。
(二)获取招募文件
报名合格后,管理人将予以书面通知,并提供《****及******酒店有限公司意向投资人招募文件》。招募文件数据来源为管****公司****公司后,从有关部门调取获得。投资人应****政府管理部门做尽职调查,以自行尽调结果为投资依据。****公司****酒店的股权状态、产权负担等以最终交付现状为准。
(三)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可自行或委托********酒店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管理人将积极配合,意向投资人对尽职调查结果负责,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四)投资人与管理人磋商
管理人与意向投资人紧密协作,提前谋划总体思路。共同为重整计划草案的制作和落实协商一个可行性方案,意向投资人需对获取的信息保密。
(五)制定并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并缴纳500万元重整保证金,相关的规则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另行制定和通知。
(六)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
若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各表决组均通过的,该重整计划草案即为通过。
****法院批准
重整计划获得通过或虽****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条件的,****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法院批准内容开展后续工作。
(八)执行
****法院批准的,由债务人负责执行,重整投资人应积极配合管理人工作,管理人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重整投资人缴纳的意向保证金和重整保证金转为重整计划执行所需资金的一部分,作等额抵扣。
七、保证金的收取与退还
(一)保证金的收取
投资人应在相应截止期限届满前将意****银行账户(投资人应与管理人核实保证金是否到账,因银行系统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到账的责任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账户名称:****管理人,开户行:****公司****支行,账号:376********0010025。
(二)保证金的退还
1. 报名后,意向投资人明确表示放弃报名资格或未被选为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将于收到放弃报名资格书面材料之日或未被选为重整投资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意向保证金。
2.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债权****人民法院未强制批准,或者已经通过的重整****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意向保证金。
(三)保证金的没收
若重整投资人无故退出重****公司、债权人、管理人造成损失的,管理人有权以违约金等名义没收500万元意向保证金,例如:
1.意向投资人获取招募文件后未经管理人同意将招募文件内容或者尽职调查中管理人非公开公布的涉及债务人信息的泄露的,管理人有权没收500万元意向保证金;
3. 重整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后,未按协议规定向管理人交纳剩余投资款的,管理人有权没收500万元意向保证金。
八、风险提示
1. 重整招募期间,重整程序可能因债务人提出和解等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此种情况下,管理人不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管理人将在收到投资人放弃报名资格书面材料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意向保证金;
2. 重整投资存在一定风险,请意向投资方审慎尽调,重整投资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裁定后因重整资金无法及时到位而执行不能的风险;****法院裁定后可能出现或有债务对重整推进产生相应风险,或有债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的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处理;若因投资人项目未能做全面详尽的了解而导致投资的特定目的不能实现,管理人对此不承担责任,也不构成投资人对投资行为重大误解的理由。
九、其他
1. 本公告内容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不构成要约或要约邀请;
2.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招募进程调整招募流程。
十、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律师
办公电话:139****8270
地址:**省**市**区齐鲁园公馆35A。
特此公告。
****管理人
2024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