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3-****682
地址:****环境局
电子邮件:****@163.com
项目名称 | ******岩纤维复合材料项目 |
建设地点 | ******园区**二期标准厂房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项目,项目位于******园区**二期标准厂房(东经118度04分26.521秒,北纬28度24分1.781秒),总占地面积50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及配套辅助工程。项目以开包机、开松机、震动棉箱、梳理机、铺网机、针刺机、裁切机等,以外购**岩纤维、PP纤维等为主要原辅材料,通过开料、混棉、震动、梳理、铺网、针刺及裁切等生产工艺,年产20000吨**岩纤维复合材料。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合理规划和建设雨水、污水管网。项目运营期新增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处理厂接****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丰溪河。 (二)废气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混棉废气及震动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被完全捕集的混棉废气及震动废气。混棉废气及震动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后,各采取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40m高排气筒排放。为减少无组织废气对环境的影响,加强设备维护,设置机械排风系统等措施,尽可能减少无组织废气产生。 (三)噪声污染防治: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开料机、混棉机、震动棉箱、梳理机及针刺机等设备在运转时产生的噪声,要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减震等综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项目北侧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其余三侧噪声排放满足3类标准要求。 (四)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碎屑、边角料等;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机油、废机油桶等。 其中碎屑、边角料回用生产,生活垃圾交由市政环卫清运;对项目产生的废机油(HW08)及废机油桶(HW49)等危险废物要严格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进行收集、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标准的要求执行。 |
公示参与情况 | 项目在审批**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