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公司
土石方机械服务租赁 公开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公司****小组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公司企管部就机械租赁组织公开招标。
一、项目信息及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 **至**(新街)高速公路项目土建5分部
项目地址: **县龙街镇
招标范围:K29+400~K33+840段
招标内容:机械租赁、规格数量见下表:
子目号 | 子目名称 | 计量规则 | 工作内容 | 单位 | 工作量(暂估) | 标准费用项编码 |
202 | 场地清理 | |||||
202-1 | 清理与掘除 | |||||
202-1-1 | 清理现场 | 1.依据图纸所示位置及范围(路基范围以外临时工程用地清场等除外),按路基开挖线或填筑边线之间的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量;2.尾矿库、垃圾场清除数量列入203-1-3计量子目。 | 1.灌木、竹林、胸径小于10cm树木的砍伐及挖根;2.清除垃圾、废料、表土(腐殖土)、石头、草皮;3.与清理现场有关的一切挖方、坑穴的回填、整平、压实;4.适用材料的装卸、移运、堆放及废料的移运处理;5.现场清理。 | ㎡ | 370925.61 | GJ202-1-1-001 |
202-1-2 | 砍伐树木 | 依据图纸所示路基范围内胸径10cm以上(含10cm)的树木,按实际砍伐数量以棵为单位计量。 | 1.砍伐;2.截锯;3.装卸、移运至指定地点堆放;4.现场清理。 | 棵 | 5140 | GJ202-1-2-001 |
202-1-3 | 挖除树根 | 依据图纸所示路基范围内胸径10cm以上(含10cm)树木的树根,按实际挖除数量以棵为单位计量。 | 1.挖除树根;2.装卸、移运至指定地点堆放;3.现场清理。 | 棵 | 5140 | GJ202-1-3-001 |
202-3 | 拆除结构物 | |||||
202-3-3 | 砖、石及其他砌体结构 | 依据图纸所示位置,拆除路基范围内原有的砖、石及其他砌体结构,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 | 1.挖除;2.装卸、移运处理;3.场地清理、平整。 | m3 | 483.22 | GJ202-3-3-001 |
203 | 挖方路基 | |||||
203-1 | 路基挖方 | |||||
203-1-1 | 挖土方 | 1.依据现场实际路基土石比例(不按设计土石比例)、路基横断面图,采用平均断面面积法计算,包括边沟、排水沟、截水沟的土方,按照天然密实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2.路床顶面以下挖松深300mm再压实作为挖土方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3.最终挖土方量需经过项目部、直管部、分包人三方现场各挖方点逐一核定实际土石比例确认。 | 1.挖、装、综合平均1km以内(含1km)运输、卸车;2.填料分理、弃渣场征用、弃土整型、压实、复垦;3.临时道路、施工排水处理;4.边坡整修、路床顶面以下挖松深300mm再压实、路床清理。 | m3 | 413056 | GJ203-1-1-001 |
203-1-2 | 挖石方 | 1.依据现场实际路基土石比例(不按设计土石比例)、路基横断面图,按平均断面积法计算,包括边沟、排水沟、截水沟的石方,按照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2.最终挖石方量需经过项目部、直管部、分包人三方现场各挖方点逐一核定实际土石比例确认,最终结算工程量不超过设计挖石方量。 | 1.石方爆破;2.挖、装、综合平均1km以内(含1km)运输、卸车;3.填料分理、弃渣场征用、弃土整型、压实、复垦;4.临时道路、施工排水处理;5.边坡整修、路床顶面凿平或填平压实、路床清理。 | m3 | 395347 | GJ203-1-2-001 |
203-1-3 | 挖除非适用材料(不含淤泥) | 1.依据图纸所示位置,挖除路基范围内非适用材料(不含淤泥)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2.弃土场绿化、防护工程、排水设施在相应章节内计量。 | 1.临时道路、施工排水处理;2.弃渣场征用、弃土整型、压实、复垦;3.挖除、装载、运输、卸车、堆放;4.现场清理。 | m3 | 55979.18 | GJ203-1-3-001 |
203-1-4 | 挖淤泥 | 1.依据图纸所示位置,挖除路基范围内淤泥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2.弃土场绿化、防护工程、排水设施在相应章节内计量。 | 1.临时道路、施工排水处理;2.弃渣场征用、弃土整型、压实、复垦;3.挖除、装载、运输、卸车、堆放;4.现场清理。 | m3 | 3639.36 | GJ203-1-4-001 |
203-1-5 | 控制爆破石方 | 1.依据现场实际路基土石比例(不按设计土石比例)、路基横断面图,按平均断面积法计算,包括边沟、排水沟、截水沟的石方,按照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2.最终挖石方量需经过项目部、直管部、分包人三方现场各挖方点逐一核定实际土石比例确认,最终结算工程量不超过设计挖石方量。 | 1.挖、装、综合平均1km以内(含1km)运输、卸车;2.填料分理、弃渣场征用、弃土整型、压实、复垦;3.临时道路、施工排水处理;4.边坡整修、路床顶面凿平或填平压实、路床清理。 | m3 | 481256 | GJ203-1-5-001 |
203-2 | 改河、改渠、改路挖方 | |||||
203-2-1 | 挖土方 | 1.依据图纸所示地面线、设计横断面图、土石比例,按平均断面面积法计算,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2.路床顶面以下挖松深300mm再压实作为挖土方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3.弃土场绿化、防护工程、排水设施在相应章节内计量。 | 1.挖、装、综合平均1km以内(含1km)运输、卸车;2.填料分理、弃渣场征用、弃土整型、压实、复垦;3.临时道路、施工排水处理;4.边坡整修、路床顶面以下挖松深300mm再压实、路床清理。 | m3 | 3993 | GJ203-2-1-001 |
203-2-2 | 挖石方 | 1.依据图纸所示地面线、设计横断面图、土石比例,按平均断面面积法计算,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2.弃土场绿化、防护工程、排水设施在相应章节内计量。 | 1.石方爆破;2.挖、装、综合平均1km以内(含1km)运输、卸车;3.填料分理、弃渣场征用、弃土整型、压实、复垦;4.临时道路、施工排水处理;5.边坡整修、路床顶面凿平或填平压实、路床清理。 | m3 | 9318 | GJ203-2-2-001 |
203-3 | 弃方超运 | |||||
203-3-1 | 弃方超运 | 1.依据现场实际调配方案,按合同范围内所有路基挖方弃方的天然密实体积及综合平均运距数量,扣除1km综合平均运距后计算超运运量,以立方米●公里(m3●km)为单位计量;2.运距指:合同范围内各土石方重心点至堆放重心点的路程;3.综合平均运距=(土石方体积V1*运距L1+…+土石方体积Vn*运距Ln)/(土石方体积V1+…+土石方体积Vn);4.合同范围内的改河、改渠、改路弃方超运参照上述规定计算超运量;5.挖除非适用材料、挖淤泥不计超运距;6.最终弃方超运量需经过项目部、直管部、分包人三方现场各弃土点逐一核定运距运量确认。 | 1.依据批准的弃土场位置,运至指定堆放位置。 | m3.km | 898959 | GJ203-3-1-001 |
204 | 填方路基 | |||||
204-1 | 路基填筑(包括填前压实) | |||||
204-1-2 | 利用石方 | 1.依据图纸所示地面线、路基设计横断面图,按平均断面面积法计算压实的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2.当填料中石料含量大于70%时,适用于本条;3.地面下沉增加的填方量按填料来源参照本条计量。 | 1.基底翻松、压实,挖台阶;2.临时排水;3.边坡码砌;4.分层摊铺;5.小石块(或石屑)填缝、找补。6.洒水、压实、;7.整型。 | m3 | 701566 | GJ204-1-2-001 |
204-1-3 | 利用土石混填 | |||||
204-1-3-1 | 利用土石混填 | 1.依据图纸所示地面线、路基设计横断面图,按平均断面面积法计算压实的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2.当填料中石料含量大于30%,小于70%时,适用于本条;3.满足施工需要,预留路基宽度宽填的填方量作为路基填筑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4.地面下沉增加的填方量按填料来源参照本条计量。 | 1.基底翻松、压实、挖台阶;2.临时排水;3.边坡码砌;4.分层摊铺;5.洒水、压实、刷坡;6.整型。 | m3 | 68225 | |
204-1-5 | 结构物台背回填 | 1.依据图纸所示结构物台背回填数量,按照压实的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2.挡土墙墙背回填不另行计量。 | 1.基底翻松、压实、挖台阶;2.填料的选择;3.临时排水;4.分层摊铺;5.洒水、压实;6.整型。 | m3 | 37259.09 | GJ204-1-5-001 |
204-1-6 | 锥坡及**溜坡填土 | 依据图纸所示锥坡及**溜坡填土数量,按照压实的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 | 1.基底翻松、压实、挖台阶;2.填料的选择;3.临时排水;4.分层摊铺;5.洒水、压实;6.整型。 | m3 | 172.8 | GJ204-1-6-001 |
204-2 | 改河、改渠、改路填筑 | |||||
204-2-3 | 利用土石混填 | 1.依据图纸所示地面线、设计横断面图,按平均断面面积法计算压实的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2.当填料中石料含量大于30%,小于70%时,适用于本条;3.满足施工需要,预留路基宽度宽填的填方量作为路基填筑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 1.基底翻松、压实、挖台阶;2.临时排水;3.分层摊铺;4.洒水、压实、刷坡;5.整型。 | m3 | 581 | GJ204-2-3-001 |
备注 | 1.以上招标数量为暂估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现场施工所需的台班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招标机械实际使用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为机械的产权者或租赁主体。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2.技术要求: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械及配件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所租赁机械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三、报价要求:
1.报价需增值税(3%)。
2.报价要求:提交(上传)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报价明细清单,未提交(上传)视为报价无效。
四、特殊说明要求及图纸:无。
五、付款式:甲方在收到项目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后,按甲乙双方确认的《机械设备租赁结算单》的 70 %进行支付;27%根据甲方资金情况安排支付,在机械设备退场完毕 90 天向乙方支付剩余3%尾款。
六、租赁期:按甲方通知要求。
七、地点: 按甲方安排。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通过资格预审 时开始。
2、报名截止时间: 2024 年 11 月 11 日 9:00 时。
九、投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时间: 2024 年 11 月 11 日 9:00 时开始。
2、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11 月 11 日 9:00 时。
3、投标地址:
①云上营家线上投标 R
逾期不予受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4 年 11 月 11 日 9:00 时开。
2.开标地址:
①云上营家线上 R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 解恒 电话: 158****7805 邮 箱:
技术联系人: 张** 电话: 139****0199 邮 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