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1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扬州平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吨聚酰亚胺薄膜项目)

审批
江苏-扬州-宝应县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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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体裁分类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拟审批公示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4-11-05
文号
时效
名称 关于2024年11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年产300吨聚酰亚胺薄膜项目)

关于2024年11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年产300吨聚酰亚胺薄膜项目)

关于2024年11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年产300吨聚酰亚胺薄膜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1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4-****7539

通讯地址:**县**道77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300吨聚酰亚胺薄膜项目

**县柳堡镇工业集区双宝路2-8号

****

**市****公司

本项目不新征用土地,利用工业集区内现有土地及厂房、配套道路、绿化等公用辅助工程。项目新增职工15人。实行三班制,每天工作24个时,全年工作日300天,全年工作时间为7200时。

我局于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4****政府网站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建设项目排水系统。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冷却水一并接管至**县****公司处理,接管水质执行**县****公司接管标准。

2、合理布局厂区生产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必要的消声、隔声、减振以及密封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限值要求。

3、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气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废气达标排放,排气筒设置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本项目DMAC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组织排放执行《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9标准限值,氨气、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厂区内VOCs组织排放执行《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4、按照“减量化、**化、害化”的原则,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规范建设厂内固体废物暂存场所,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要求,并落实相关安全、消防防范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规范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

5、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照《**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建设、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

6、本项目实施后,以生产车间为边界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不得存在或规划、建设环境敏感目标。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